深度解读重庆市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关于社保补贴项目,目前还是处于有效状态的文件是渝人社发〔2018〕17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

我们先来看看文件的原本表述:

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1.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2.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2)个体工商户雇工。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网约车驾驶员。

    (二)补贴标准

    1.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三)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补贴程序

    1.申请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后,每年3月或9月分别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年度补贴,填报申请表(附件6、7)。用人单位还需填报招用人员花名册(附件8)。

    2.审核

    单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分别比对招用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参保等信息,审核申请资料。

    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还需自灵活就业人员申报补贴备案登记起,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核实申请人申报补贴时段就业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3.公示

    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单位(个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分别在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人所在地社区(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个人)资料送财政部门确认。

    5.划拨

    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在5月和11月底前将上年度补贴划入申请单位(个人)账户,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总体说了那么多,我们简单概括就是:

1、单位招用重庆市户口的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大于40岁,男大于50岁)、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低保及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单位可以获得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是单位承担部分的全额。

2、个人自己在缴纳社保的,国家补贴2/3.

3、补贴期限一般情况是36个月;其中:女大于45岁、男大于55岁的,可以补贴至退休,即最长60个月;

4、原则:先交后补,次年申请。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5

标签:人员   重庆市   保险费   社会保险   服务机构   医疗保险   自治县   美文   区县   社保   乡镇   深度   所在地   职工   灵活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