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听过婚假,产假,陪产假
身边也有好多人已经享受过了!
但是,“育儿假”大家听说过吗?
咱们国家现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
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啦!
感觉宝妈又有福了!
据日前,《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印发,其中指出:
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方面,提出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
要求全面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和哺乳时间相关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
不仅如此,《意见》还明确了以下几点内容:
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依法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非生父母履行监护权的家庭在水电气等公共服务方面给予优惠。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推动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每年提供不少于一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及人民法院审理家事案件时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要对当事人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家庭教育指导。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开展监督。
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责任时,要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情节严重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在国家“三胎政策”的新背景下,育儿假应该是作为鼓励生育的配套措施之一,来的很是时候,让犹豫不定的妈妈们又增加了生娃一丝决心。[撒花][撒花][撒花]
这对职工来说是好的,其实国家的政策也是好的,难的就在于要落实到每家企业,让每个职工都公平的享受到这项政策。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执行,员工为了工作没有办法只有舍弃这项福利。最后意义又何在?
且不说尚未落实的育儿假,就连平时的法定节假日依然有很多员工既享受不到假期也没有所谓的三薪,加班费。而为了工作为了生活就算不公平也只有接受。
相信后面还有一系列的执行措施,落不到实处,没有坚强的配套措施作后盾,就算想生也不敢生啊!
虽然说育儿假尚未落实,既然已经提出,相信离实行也不远了。好像有少部分地区已经有这个假了,这次不知道会从哪些地方开始呢!感觉这个假期应该不会太短吧,毕竟三五天肯定是育不好的。[捂脸]
页面更新:202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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