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放弃政府采购中标资格 湖北襄阳一企业被罚款并禁入政府采购一年

5月6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财政局通过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依法对湖北民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企业因无合法正当理由擅自放弃中标资格,被处以罚款、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信息显示,本次涉事项目为“襄州区2025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补助资金玩教具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人为襄州区教育装备和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43.7万元。该项目于2026年1月发布采购公告;2月26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湖北民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203.1268万元的报价中标该项目;3月23日发布废标公告。

襄州财政局认定,湖北民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后,在无合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以“资质条件不足,本着重在参与精神参加项目,意外中标;经慎重研究、成本核算及风险评估后,无法满足项目质量及履约要求,继续中标将难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为由,擅自放弃中标资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襄州区财政局决定:对湖北民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处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7185元;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自2026年4月28日起,至2027年4月28日止。

公告同时载明,如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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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5-08

标签:财经   襄阳   湖北   资格   企业   财政局   项目   公告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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