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爸爸带娃5公里亲子跑猝死,凭什么叫幼儿园负全责?

6月15日晚上,极目新闻报道的“36岁单亲爸爸参加幼儿园亲子马拉松猝死”的消息冲上热搜,迅速撕裂了舆论场。

家属一方通过媒体发声,直指园方三大问题:赛前没有强制家长体检、免责声明是外婆代签的、120是路人帮忙打的,园方并非第一时间呼叫。质疑声一出,大量网友本能地站到了家属这边,“园方全责”“必须赔偿”的呼声铺满了评论区。

与此同时,另一种声音也在冒头:5公里,按幼儿园孩子的体力来设的,对成年人来说不就是遛弯,这都能猝死,园方难道能未卜先知?

两种声音对撞得厉害,但吵到后面,很多人已经不是在讨论这件事本身了,而是在宣泄一种更深层的情绪——家长怕学校“甩锅”,学校怕自己“背锅”,中间夹着的,是某种越来越拧巴的东西。

家属的愤怒不难理解。但凡现场急救再快一步,但凡园方在活动前多问一句“家长有没有心脏病史”,惨剧说不定就可以避免。免责声明是外婆代签的,这个程序瑕疵园方确实绕不开。没有人抓住黄金四分钟,一样白搭。该追的责要追,该补的课要补,没有谁替园方开脱。

我也注意到一个被很多人忽略的事实:根据家属提供的医院病历记载,“活动执勤医护立即给予持续性心肺复苏”。也就是说,园方并非完全没有急救动作。但问题在于,从倒地到120赶到,中间那几分钟的空白,才是真正致命的。

所以园方有没有错?有。该不该全赔?不该

但追责这件事,真正危险的地方,就是把这二者当成一回事——学校有责任,和学校负全责,中间隔着一整个成年人的自我判断。

律师分析得很清楚:幼儿园举办体育类亲子活动,须严格履行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没买保险、没有专业急救人员和AED、免责声明涉嫌无效格式条款——这些都是园方的硬伤,跑不掉。但同时,民法典也明确了另一面:若受害人自身存在健康问题且未如实告知,可减轻组织者责任。

家属自己也说了,董端有高血压,病历上写着“心脏病病史,具体不详”。一个36岁的成年男性,明知自己有高血压,还要跑5公里,他对自己的身体状况,真的一点判断都没有吗?

学校在活动前发了通知,明确写了建议父母本人参加。董端自己到场、自己起跑,他对自己能不能跑、身体吃不吃得消,不需要一丁点判断?把一个超出正常预见范围的突发性心脏骤停,全部砸在园方头上,这公平吗?

园方当然有错。五公里迷你马拉松,在策划者的认知里根本不算高风险活动,就是一场亲子遛弯。你让一家幼儿园去预判“一个年轻父亲会在这条路上心脏骤停”,老实说,这超出了正常管理者可以预见的范围。埋雷的不是学校,学校只是恰好踩在了引爆点上。

最让我害怕的,其实还不是责任怎么分,而是这件事带来的连锁反应

如果最终的结果是,不管成年人自身身体状况如何,不管园方做了哪些安全提示,只要出了事学校就得全兜,那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全县、全市的幼儿园园长明天开会,最先讨论的恐怕不是怎么搞急救培训,而是亲子运动会还办不办了,毕业演出家长还能不能进园了。签声明被骂甩锅,强制体检被骂刁难,什么都不做被骂缺位——学校怎么做都挨骂,最理性的保命方案就是什么都不做。

当一扇扇学校的大门被关上,孩子们失去的不只是一场跑步比赛,而是爸爸带着他们冲刺时,孩子觉得自己拥有全世界的那几秒。

那顿没吃上的番茄鱼是遗憾,但如果从此千千万万的孩子再也等不到一场爸爸能来的运动会,这种遗憾难道不是更大?

我们需要的是学校配好AED、让老师学会心肺复苏、把安全预案从纸上落到地上,而不是让学校从此患上“活动恐惧症”。

聊聊吧:如果你孩子学校明天发通知说,出于安全考虑取消所有亲子运动类活动,你会签字同意,还是拒绝?

(源自极目新闻等媒体,图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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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6-18

标签:育儿   亲子   幼儿园   爸爸   学校   家属   家长   孩子   成年人   病史   高血压   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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