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及来穗游客
注意啦~
8月18日起
支付宝平台重磅加入
新一轮“食在广州”餐饮消费券活动
明天(18日)上午10时
准时开抢!
券面额度
本次消费券
延续经典三档优惠:

活动时间
首轮活动时间为
7月28日至8月31日
分5个发券周期进行
现在赶上后两期还来得及!
第一期 | 7月28日—8月3日 |
第二期 | 8月4日—8月10日 |
第三期 | 8月11日—8月17日 |
第四期 | 8月18日—8月24日 |
第五期 | 8月25日—8月31日 |
注:每个周期发券时间为首日10:00:00起,票券有效期为当前周期首日10:00:00至当前周期尾日23:59:59,即最晚核销时间不得超过当前周期尾日23:59:59。
领取规则
怎么领券用券?
①支付宝APP
第一步:下载并打开最新版支付宝APP,完成实名注册并绑定银行卡。
第二步:打开手机定位功能,确保定位在广州。
第三步:通过支付宝APP首页搜索“食在广州餐饮消费券”可进入领券页面。

第四步:点击领取心仪档次的消费券,领券后在“首页—卡包”中查看。
第五步:到店用餐结账时,使用支付宝碰一下设备核销,不支持扫码、截图、视频飞码核销。
②银联云闪付APP
第一步:下载并打开最新版云闪付APP,完成实名注册并绑定银行卡。
第二步:打开手机定位功能,确保定位在广州。
第三步:点击首页“U惠广东”进入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在下方“适用门店商户”可查看商家列表。

第四步:点击领取心仪档次的消费券,领券后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
第五步:到店用餐结账时,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由商家扫码核销,不支持截图或视频飞码核销。
用券须知
1.消费券仅限广州本地餐饮堂食消费使用,不可用于外卖、预付卡、充值卡、代金券购买等。
2.使用消费券的交易不允许拆单。
3.消费券自领取后在当前领券周期内有效,过期失效。
4.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货、撤销,视为用户放弃优惠,消费券不退还。
5.本轮活动与交易即开票功能绑定,核销后系统将自动开具抬头为“个人”的消费发票,消费者可在消费券交易后1个月内通过云闪付或支付宝APP申请换开发票抬头。

消费券数量有限
先到先得,手慢无!
赶紧定好闹钟
明早蹲守开抢!
【原创】
记者:陈万晴
编辑:李佳妮
更新时间: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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