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某某某与其朋友的未婚妻有了不清不爽的暧昧关系,便经常会受到这样的忠告:
“某某某,那可是刚哥的未婚妻,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你可千万要注意点啊!”
所谓“朋友妻不可欺”,其实是一种善意的提醒,告诉你朋友的妻子(或者未婚妻)千万不要去接近,触碰,若执意而为,到最后恐怕连朋友都没得做;这里的‘欺’并不是欺负,而是指接近,靠近,图谋不轨的意思。
就像《明义集》中所说的那样:
熙宁四年,荆州有夫妻,夫刘志,妻黄梅,二人恩爱有加;志之友姜政一日来访,遇梅,一见倾心。
少许时日,志得知政心,左右为难下,摆酒宴请,期间,侍者举汤溅政身,政不悦,欲怒,志拦阻,曰:实非侍者本意,当谅之。
宴毕,政归,思之再三:友妻不可欺也!
不日,政惭之,遂断其心。
翻译过来就是:
宋神宗四年,荆州有一对夫妻,丈夫叫刘志,妻子叫黄梅,两个人非常恩爱,是一对“模范夫妻”。
有一天,丈夫刘志的好友姜政来家中做客,当他看到貌美如花的黄梅后,一见倾心,爱意顿生。
回到家后,姜政便一遍又一遍地在纸上写着黄梅的名字,日思夜想,终不能寐。
本来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喜欢漂亮的黄梅,也不是姜政的错,谁叫黄梅长得好看呢......可坏就坏在,这件事(喜欢黄梅)不知道怎么就被刘志知道了(或许是看到了姜政写着无数妻子名字的“手抄本”)......
一边是最好的朋友,一边是最爱的妻子,刘志十分为难,不知如何是好,可是总搁在心里也不是个事,思来想去之下,还是准备向好友摊牌。
于是,趁着姜政休息时间,刘志在“凯越大酒店”特意摆了一桌。
姜政以为是刘志的“升官发财”酒,便欣然前往。
酒过三巡之后,姜政正准备举杯感激好友的宴请,“呼啦”一声,正端着一盘“爆炒腰花”过来的店小二一不小心将菜汤溅在了姜政的身上。
姜政很生气,正准备发怒,却忽然被刘志拦住了,感觉正是“好机会”的刘志,笑着对姜政说道:
“姜兄!这,并不是店小二的本意,请原谅他吧——”
刘志沉吟了半晌后点点头,自顾自地擦净了衣服上的汤渍。
从凯悦大酒店出来的姜政,怎么想也觉得刘志的那句“姜兄!这,并不是店小二的本意,请原谅他吧——”话中有话:
“实非本意......这不是说的自己吗?”
姜政再三思忖之下,顿时明白了刘志的良苦用心:
朋友之妻不可欺——
......于是,在一阵羞愧不能自已后,姜政最终斩断了对黄梅的畸形“情思”......
.......
其实,“朋友妻不可欺”这句“针对”广大男同胞的“劝世良言”,还有下一句:
朋友夫不可扶——
而关于这句话,也有个典故:
戚继光,大家一定都听说过吧,明朝末期的抗倭名将,戚家军的创始人,鸳鸯阵的发明者,一个令倭寇闻风丧胆的大英雄......据说,只要有他在,日本人都不敢登陆,可见他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人物。
然而,便就是这样一个有着铮铮铁骨,威武不屈的大英雄,却是一个“妻管严”。
据说,他的妻子——将门虎女王氏是唯一一个令他惧怕的女人。《明史》记载:王氏威猛晓畅军机常分麾佐公成功......
啥意思?
就是说啊,王氏很威猛,能征善战,经常上阵杀敌,替夫分忧;可谓巾帼不让须眉!(呵呵,这样的女人恐怕不止戚继光,即使程咬金,李元霸那样的恐怕都很难“驾驭”)
令戚继光头疼的是,王氏不但“猛”,还爱吃醋,除了不准他纳妾招小外,平时连跟某某女子多说两句话,都会招致“爱妻”旷日持久的“严刑逼问”.......
为此夫妻俩经常闹得不愉快,有一次,还把戚继光给整跪下了(除了自己的老娘,戚继光可是重来没有给任何女人下跪过)......
事情是这样的:
公元1561年,也就是嘉靖四十年,33岁的戚继光全歼在台州盘踞的三千倭寇,一举打消了倭寇的嚣张气焰,为日后抗倭的全面胜利打下了坚实牢靠的基础。
当晚,戚家军开了欢庆宴,将士们皆都喝得伶仃大醉,戚继光自然也不例外,本就不胜酒力的他,不一会便被部下“放倒了”,直到最后宴会结束了,都还没“醒的来”。
怎么办?总不能让他们的大帅睡在军营里面喂蚊子吧,于是许多士兵皆都自告奋勇地“报名”,要求送戚继光回家,其中便以戚继光的副将阮明光的妹妹阮明月(王氏的闺中密友,也是个巾帼英雄,经常女扮男装跟随哥哥战南征北,戚继光非常欣赏她)嚷嚷的最欢。
这阮明月其实早就对年轻帅气,又“事业有成”的戚大帅“垂涎三尺”了,一直想“努力”成为戚继光的一名小妾(反正是你戚嫂不准,人家戚继光本人又没有申明)。
现如今终于碰到这个千载难逢,与戚将军“亲密接触”的机会,她又怎会轻易放过。
将士们似乎也挺识趣的,见阮明月反应如此激烈,也都纷纷退出了“报名”行列,将机会让给了她。
最后,阮明光在“实在没有人选”的情况下,“无奈”地宣布:
“阮明月,‘安全’护送大帅回家的任务就只好交给你了,记住,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千万别闹出什么大动静来......”
阮明月像吃了蜜一样,哈喇子都快落下来了:
“谢谢大哥,我一定会注意‘安全’的。”
就这样,阮明月一路搀扶着慢悠悠的将戚继光“安全”护送到了家。
.......
第二天,刚从娘家赶回来的王氏便就听到了贴身丫鬟的密报:
“小姐,老爷昨天喝多了,是阮明月扶回来的,两人贴得可近了......”
王氏当即就气炸了,拎着杆红缨枪便朝着阮明月家狂奔而去......
来到阮府后,还没进门,王氏便就嚷嚷开了:
“阮明月,快给老娘滚出来......”
阮明月也是打过仗,带过兵的人,又岂会吃这个瘪,二话没说,提着宝剑便就冲出了大门。
“王小琴(王氏),一大早便在我家门口吵吵吧唧的,想干什么?”
阮明月用剑指着王氏气愤地质问道。
看到阮明月,王氏气便不打一处来,红缨枪一横,俏脸含煞地喝问道:
“我问你,昨天你为何要把大帅扶回来,你个不要脸的,亏我还把你当作最好的朋友。”
阮明月闻言,当即便气乐了,眨巴着大眼睛,不解地反问道:
“就为这点小事?请问,你家男人醉得跟一摊泥似的,我不扶着他回来……应该怎么弄回来?”
王氏瞪眼道:
“你应该‘架’,不应该‘扶’!”
阮明月秀眉微皱,更加不理解:
“为什么?这‘架’与‘扶’有区别吗?”
王氏又羞又急:
“当然有区别:‘扶’是用手扶着,摸着摸着就成丈夫了......而‘架’是肩膀扛着,抬着抬着就变陌生了......你懂不懂?”(扶——‘手’+‘夫’,呵呵,的确摸着摸着就成丈夫了;架——‘加’+‘木’,加了一根木头而已,呵呵......头回听说!)
阮明月闻言,‘噗呲’一声笑出声来:
“瞧你这点出息,要不,干脆把你男人别在裤腰带上得了......”
王氏怒极反笑道:
“怎么了,别就别......反正就是不让你‘扶’,这就叫:朋友夫不能扶......”
阮明月小嘴一撅道:
“那我偏要扶呢?”
王氏气得牙痒痒:
“那我就打得你不能扶!”
言罢,“嗖”的一声,红缨枪应声而出。
阮明月轻笑一声,也不啰嗦,一柄七星宝剑瞬间出鞘......
乒乒乓乓——
两个美人就这样枪来剑往的直打得“天昏地暗”,直打得“日月无光”,直打得戚继光匆匆赶来,跪着劝架:
“两位姑奶奶,求你们别打了,我,我错了,还不行吗......”
.......
后来,怎么了?
后来当然是完美结局了呗:阮明月从此不敢再‘扶’戚继光,王氏再也不敢回娘家了......
还有那句“朋友夫不能扶”自此被传了下来,一直传到了今天,变成了女人们用来警告小三的“名言格句”。
总结:朋友妻不可欺——
要我说,不光是朋友,其他任何人的妻子,都不可欺。
同样,朋友夫不能扶——
其他任何人的老公,也都不能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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