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该《规范》从服务时间到服务内容,再到服务经费的收取及第三服务的引进,都有明确详细的规定。
摘其要,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此《规范》适用于义山东省内的义务教育学校。
二、上课日课后服务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三、课后服务是要收费的,而困难学生可以免费。
四、引进的第三方课后服务是免费的。
五、课后服务的内容,是自主作业,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研学实践和其他活动七个方面。主要是知识拓展式教育,不得补集体授课或补课。
页面更新: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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