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同样是“性恶”论?却造就中西两种不同文化与制度

众所周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既有“性善”论的思想,也有“性恶”论的论调。

为什么同样是“性恶”论?却造就中西两种不同文化与制度

如《三字经》提出的“人之初,性本善”就是“性善”论的主流诠释,而“性恶”论则是以荀子的思想为主,即: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

荀子认为,人性本恶,所谓“善”,不过是一种伪装,为什么?因为人一生下,就会有利己的倾向,而汉代的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也有类似的论述,即:

为什么同样是“性恶”论?却造就中西两种不同文化与制度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在司马迁看来,人本身就有“逐利”的底色,无论是贵如国君,还是普通老百姓,其实都一样会“逐利”的倾向,这事实上也是继承了荀子“性恶”论的思想。

因此,“性恶”论其实也是中国传统文化最重要的思想之一,它的出现实际也影响到历代以来的文化与制度的形成。

为什么同样是“性恶”论?却造就中西两种不同文化与制度

从另外方面来讲,“性恶”论其实也是西方文化的主流,也就是说,西方文化其实是讲人性本恶的,如基督教讲我们每一个都有原罪,即亚当与夏娃偷吃禁果之后,就已经为所有人犯下了原罪,因此,在西方文化看来,人一生下来,就会有罪,继而需要赎罪,即人性本恶之意。

因此,无论是中国传统文化,还是西方的文化,其实都存在人性本恶这一论调,只不过是同样是“性恶”论,却造就了中西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与制度。

为什么同样是“性恶”论?却造就中西两种不同文化与制度

这是什么原因呢?

据王东岳老师的观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性恶”论,跟西方文化中的“性恶”论完全不同,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性恶”论,强调的个人的“性本恶”。

所以,中国历代以来的文化与制度,大都以对治个人的行为,陶冶个人的情操为主,并由此而导致中国古代往人情社会方向发展,因此,我们看中国古代社会,皇权不下县,即县级以下,大都以乡绅或宗族治理为主。

为什么同样是“性恶”论?却造就中西两种不同文化与制度

就算是在上层社会,其实也讲究“以德配位”,以礼治国,当然,历代以来,也曾有过一些朝代提倡“法家”思想,但是,最终仍被儒道两家所替代。

而这其实也是中国历代以来人情浓厚的根本原因。

而西方文化中的“性本恶”,更关注的是机构、组织、团体等,而不是个人,因为在西方文化认为,个人的力量很小,就算是“恶”,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危害,但是,一个机构或者团体,若是为“恶”的话,那就会完全不一样,即相对个人作“恶”而言,其危害要大了很多。

正是有鉴于此,西方社会所建立的制度,才是基于机构、团体等组织,而不是基于个人,这就是为什么西方社会更注重法治而不是人情的真正原因,即西方社会本质上就是一种契约型社会。

为什么同样是“性恶”论?却造就中西两种不同文化与制度

所以,综上所述,尽管中西都存在“人性本恶”的论调,但是,却仍然造就了中西方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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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资料重点引自《史记》《道德经》王东岳《物演通论》《知鱼之乐》《三字经》《荀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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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标签:荀子   国君   道德经   人性本恶   制度   论调   原罪   中西   人情   中国传统文化   西方文化   团体   思想   机构   社会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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