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不知道的“离岸公司”,投融资运作大神都在用!

作为一种更加“便宜”的国际投资的方式,在全球化的趋势中越来越来受到欢迎。

但“离岸公司”到底是什么?如何运作的?又能给投资者提供哪些便利呢?

WHAT|离岸公司只能在注册地以外开展运作与经营

离岸公司指的是在非本国人士或法人在离岸法域内依据离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实际运作和经营活动只能在注册地以外开展。

WHERE|投资界称之为离岸法域

为了鼓励贸易和投资,一些国家和地区相继通过制订法律手段创造出经济宽松的区域,允许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这些经济区域内成立公司,并在这些区域之外开展经营活动。

离岸法域: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库克群岛,香港,爱尔兰,开支敦士登,美国,瑞士,巴拿马,卢森堡,利比里亚、英属塞舌耳群岛、马绍尔群岛、毛里求斯、新加坡、萨摩亚群岛、马恩岛、瓦努阿图。

离岸公司的法律特征


你还不知道的“离岸公司”,投融资运作大神都在用!

1、离岸公司必须在特定的离岸法域成立;

2、离岸公司成立的法律依据必须是离岸法域特别制订的离岸公司法;

3、注册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来源于法域之外的投资者的投资;

4、离岸公司不得在离岸法域内经营,即注册地和经营地必须严格分离。


离岸公司的分类

1、按成立方式:可分为新设离岸公司和存续离岸公司

新设离岸公司指通过直接注资,在离岸法域依据离岸公司法成立的公司。

存续离岸公司指根据离岸法域外的法律成立后再经离岸法域公司登记官的批准而取得离岸公司身份的公司。

2、按投资目的:可分为典型离岸公司和变形离岸公司

典型离岸公司指甲国通过设立乙国的离岸公司,以其名义在丙国从事投资。

变形离岸公司指甲国公司为返回本国再投资,而在乙国设立离岸公司,从而依据规避法律对本国企业转投资的限制或者享有外国投资者待遇。

3、按公司目的不同:离岸贸易公司、离岸投资公司、离岸控股公司、离岸金融公司、离岸咨询公司等。

4、按公司设立人不同:可分为个人离岸和机构离岸公司。

个人注册离岸公司主要在投资、税收和移民方面的考虑。

机构离岸公司则多是为减免关税、逃避外汇管制和享受国际投资的诸多便利。


“离岸公司”神奇之处


你还不知道的“离岸公司”,投融资运作大神都在用!

1、海外业务推广,全球品牌影响力

发展中国家通过离岸公司在发达国家设立国际公司,可以凭借外资公司的形象提升其产品的价值,从而在贸易竞争夺取更有利的市场地位并因此获得更多的利润。

2、财务税收框架搭建,降低运营成本

离岸公司在离岸法域享有相当诱人的税收减免的权利,除每年需要缴纳极低的管理费用之外,多数法域不再对离岸公司征收所得税、印花税,部分甚至免去了资本收益的红利或股息的税收;

在对于与该法域有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进行贸易时,享有关税优惠。这些条件成为投资者在设立离岸公司时的重要考量。

3、绕开贸易壁垒,打入国际市场

关税壁垒下,高昂的关税以及严格的配额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本国产品在他进口国的竞争力。

本国企业通过在与进口国没有关税壁垒的离岸法域设立离岸公司周转出口商品,可以非常有效地绕开贸易壁垒,为打入国际市场提供便利。

4、解决外汇管制难题,开展国际投融资

国际投资融资,在本国严格的外汇管制和漫长的法律资格审查下,很可能就错过了绝佳的投资机会。

而投资者在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等地区对离岸公司并没有任何的外汇管制,且投资审批程序极其简便快捷。

5、财产安全,海外移民优选

离岸法域的政治经济环境都相对稳定,同时对投资者的资料也有高度的保密性,在确保其财产的安全,转移和规避遗产税等方面,是海外移民投资者的优选方案。

离岸控股公司:离岸公司的重要组织形式

离岸法域的低成本、高安全性、便利性的制度环境,是资本在投融资方面所追求的良好土壤。

1、投资:通过设立离岸控股公司,建立起受控股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的隔离层,可以成功规避一些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的限制。

控股公司作为投资人国际投资战略的指挥部,可以统筹规划其资本的流动,推动公司的国际化步伐。作为独立法人的离岸控股公司可以作为实际控制人对被控股公司承担法律和经营风险,而对于背后的实际投资人形成一种有效地保护层。

此外,在外汇管制相对宽松的离岸法域,离岸控股公司可以通过内部机构设计对其所持有的多国货币进行汇兑风险管理,如由设立在甲国的A公司以所在国货币开立发票给离岸控股公司,再由离岸控股公司以乙国货币开立发票给乙国的B公司,可以避免A国与B国之间的货币汇总风险。

2、融资:境内公司注册在境外注册成立离岸公司,通过重组取得境内公司的控股权后以境外公司的名义在境外上市。

特别是在我国对于境外上市和外汇制度的审查都相对严格的制度环境下,离岸公司是不得不说是一种良好的设计。


如何通过离岸公司的运作,达到国际投融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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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投资人,为了避免本国某产业入市限制,在离岸法域成立离岸公司A。

2、通过引进外资后在本国注册成立子公司,并通过协议方式,对两家公司的经营权和收益权进行分配,达到境内经营的目的并实现A公司对C/D公司的实际控制。

操作解读:

一是可以避免国内产业政策限制并隔断了投资人与国内公司直接有法律联系,避免投资人陷入国内企业的债务风险或其他法律和经营上的风险。

二是离岸控股公司依据离岸法可以更加灵活投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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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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