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巴交,卖了半辈子狗皮膏药的李忠,只跟鲁达喝了一顿酒——而且喝得还挺憋屈,就走上了打家劫舍,违法犯罪的道路。
从这个角度看,鲁达是名副其实的山贼“导师”,坏蛋之友,推杯换盏间,就把人给忽悠“上路”了。
那问题来了,酒局当中的哪件事刺激了李忠,让他毅然决然地走上了不归路?这事儿还得从头说起。
《水浒传》中交代,李忠是史进的开手师傅,也就是武学上的启蒙老师。李忠把自己的本事教完,就又走街串巷卖狗皮膏药去了。
当他们再次相遇,史进已经是远近闻名的史大郎了,这中间最起码隔了十年。李忠还在卖狗皮膏药,说明他应该没有跳过槽,换过工作,看来李对这行是真爱。
按照《水浒传》的调性,当时是个“修桥铺路没人埋,杀人放火金腰带”的时代。规规矩矩做人没有不受欺负的。
特别是李忠这种走江湖卖艺的人,四海为家,到处漂泊。但哪里又都不是他的家,每个地方的人都视他为外乡人,黑白两道都得罪不起,必须打点好了,才能安生卖狗皮膏药。
这种憋屈的生活,李忠过了小半辈子。在那个山有山贼,草有草寇的年代,李忠这个走江湖的“街溜子”,不可能碰不到打劫的。
以他的本事,大山头占不下,小山头还是拿得了的。后面李忠桃花山收拾周通,当了大寨主就是证据。
既然李忠有能力落草为寇,为什么十来年仍然坚持卖膏药,到处受鸟气呢?除了对这个行业的情有独钟,还有一个更原因就是李忠不想辱没了先人。
那个时代,当了强盗以后虽然有可能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逍遥快活。但在普通百姓看来,“你”仍然是个贼,对不起祖宗。
比如宋江,从犯事那天起,江湖同道都热情地拉他入伙,他却宁死不从,为啥?就是怕既对不起祖宗,又要连累子孙后代被人说成是贼子贼孙。
直到浔阳楼题反诗,宋江才放弃挣扎,要再不上山,就只能“上天”了。所以,宋江索性入伙,来个曲线救国——先做大做强,引起朝廷重视,然后带着兄弟们一块儿招安,彼时还是良人一个,岂不美哉?
所以,虽然忍受漂泊之苦,欺辱之痛,但李忠还是想作为一个清白人活着。兢兢业业卖膏药,堂堂正正走江湖。
结果,鲁达的一顿酒彻底改变了李忠的信念。
要是没有史进搭桥,李忠这辈子都没啥机会跟鲁达坐在一起喝酒。也正是因为史进的关系,李忠很自然地就把鲁达这个军官当做了自己人,而不是军爷。
按照道上规矩,走江湖的都是一家人,你帮我,我帮你,大家团结在一起,才有可能活下去。
而且这些穷乡兄弟大多是穷苦人,身无长物,没什么可为别人付出的。唯有义气与力气,“你”若需要,一并拿去。
正是因为他们是社会弱势群体,骨子里都有一种自卑情绪,表现出来的是更需要认可与尊重。其他人尊不尊重无所谓,但不能被自己的“兄弟们”看不起。
李忠的自尊心,随着鲁达扔回来的那二两银子并那句轻蔑的“也是个不爽利的人”,被打得粉碎,内心的窘迫是巨大的。
而且是在自己曾经的徒弟面前,这种屈辱感更是有增无减。
被别人看不起无所谓,被“自己人”说不爽利,这无论如何是道跨不过去的坎儿:我勤勤恳恳卖膏药,守着“清白人”的身份过日子,有什么用呢?
江湖飘零,受尽屈辱,因为拿不出钱来,又被“自己人”看不起。在哪一边都找不到归属感,那“我”守着这个“清白”又有何用?还不如找个山头入伙,管他辱不辱没先人,先逍遥快活再说!
当了半辈子“清白人”,最后李忠却被自己清清白白赚来的银子击垮了,因为那是被鲁达扔回来的。他扔的不仅仅是钱,更是李忠的脸。
之后就是李忠在桃花山痛痛快快入伙,当起了大寨主,再也不用看人脸色,听人呵斥了。
所以,敌人再强大,也不一定能伤你分毫,因为不会把他放在心上。
“自己人”再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也可能让你遍体鳞伤,因为他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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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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