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中的习俗与潜规则

提起pu田大家的印象应该是东部沿海最聪明的人的聚集地,加油站、民营医院、高档木材等肯定会引发大家的记忆。但是这几天pu田取因为另外的一件事上了热搜,似乎也揭开了另外的一面。各大媒体和网络大V纷纷进行了报道和跟进,特别是对于原因的报道似乎间接地说明了缘由。对于事情本身我们不做任何的分析,这个应该是公安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事情。但是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乡村公共秩序异化造成对乡村安全、社会安全的危害。也许这个案件只是一个导火索,用一个残酷的事实揭开了乡村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在农村一个简单的建房问题,为何最终引发了命案?也许有人会说农村陋习,农村法盲之类的。作为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娃,我多农村中存在的一些异化问题不仅仅是看,甚至还有一些就是发生在身边。乡村是一个自治组织,自治组织当中的权威人物不是来自于最大家族,就是来自于村首富、村狠人。相对于这些而言,如果他们还讲一些乡邻血脉,一般不会出现大的问题,至于刑事案件几乎没有。可如果个别不讲村民公约,不讲乡邻血脉,后果就不敢说了。根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案件中的欧某似乎是被异化的乡村秩序逼迫。400多平的房屋变成了150平,变也就变吧,盖房以获得合法批准,竟然还要邻居同意。这是哪门子道理,这不是乡村中的潜规则以大过了国家法律法规了,当地的这种潜规则,异化的乡村习俗、陋习难道村权威人物就不知道么?又是如何形成的呢?这可是存在了5年之久的矛盾啊!农村中难免有人情事故,但是当人情世故超出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就是犯罪了。当有人故意以人情世故来刁难老实人,甚至那些村中的狠人可以作威作福的时候,村中的道德和习俗就失去了约束,只会让人们比谁比谁更狠,在法律秩序和意识单薄的乡村中,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存自己的利益。每个人都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但事实是残酷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利益之争。但是江湖也有江湖的规矩,利益有利益的准则。如果这种规矩和准备失去了约束性,如果不对打破规矩、胡来、作威作福的人进行整治,乡村公共秩序的异化必然还会异化。王安石在《复仇解》中写道:“明天子在上,自方伯、诸侯,以至于有司,各修其职,其能杀不辜者少矣。不幸而有焉,则其子弟以告于有司; 有司不能听,以告于其君; 其君不能听,以告于方伯; 方伯不能听,以告于天子,则天子诛其不能听者,而为之施刑于其仇。乱世,则天子、诸侯、方伯,皆不可以告。故《书》说纣曰:“凡有辜罪,乃罔恒获,小民方兴,相为敌仇。”盖仇之所以兴,以上之不可告,辜罪之不常获也。”复观之,何其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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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6

标签:习俗   乡邻   作威作福   人情世故   陋习   村落   血脉   诸侯   天子   规矩   乡村   案件   潜规则   有司   利益   农村   江湖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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