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大典》背后的编纂者,为何下场如此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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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大典》背后的编纂者,为何下场如此悲惨

撰文:梦貘貘

编辑:吃硬盘吧

插画:发达蚊


据国家图书馆古籍馆研究馆员李际宁撰写的《〈永乐大典〉史话》一文介绍:《永乐大典》全书二万二千八百七十七卷,目录六十卷,共一万一千零九十五册,是中国古代最大的百科全书。


公元1403年,明成祖朱棣命翰林院学士解缙、太子少保姚广孝为监修,编纂一部大型类书,系统收集天下古籍,以便于查考。解缙等奉谕,组织一百四十七人,于次年十一月编纂完成《文献大成》。


但根据史书记载,朱棣察查看了呈上来的《文献大成》后,发现还有许多古籍没有收录其中,于是责令解缙重修。解缙先后组织“供事编辑者三千余人”,于1407年定稿,由姚广孝进呈明成祖,朱棣阅后表示满意,亲自撰写了《序言》,正式定名为《永乐大典》,并聘请抄书者誊抄全书。至1408年冬,《永乐大典》全书抄写完毕。


《永乐大典》在纂修完成之后,只抄录了一部副本,叫做“永乐正本”,公元1427年,朱棣迁都北京,《永乐大典》正本随之运到北京,收藏在宫城内的文楼。明代中期,珍藏在南京文渊阁的《永乐大典》原稿毁于一场大火。


公元1557年,宫城内起火,明世宗朱厚熜担心自己珍爱的《永乐大典》有失,连颁三道谕旨抢救《永乐大典》。火灾过后,嘉靖皇帝萌生了将《永乐大典》再抄一部副本另外保存的念头。 


公元1562年秋,朱厚熜任命徐阶、高拱、张居正等人校理缮写《永乐大典》副本。重录工作持续了6年才方告完成。而这部巨著的总校官为侍读学士胡正蒙,他不幸于1566年去世,总校工作由礼部左侍郎瞿景淳接手。


作为热点历史人物,徐阶、高拱和张居正这三个人之间的恩怨纠葛,我们已经耳熟能详。不过,同样在编纂这部“世界有史以来最大百科全书”的“军功簿”上篆刻下名讳的瞿景淳,他的存在感相对是比较低的。


《永乐大典》背后的编纂者,为何下场如此悲惨


#01.


瞿景淳的一生可以用“励志”两个字来定义,据《明史·瞿景淳列传》和王世贞撰《瞿文懿公景淳传》所载:瞿景淳,字师道,祖籍是苏州府常熟。很小他就显示出自己的天赋异禀:出生十个月学会诵读《关睢》,八岁后可以进行文学创作。


少年时期,瞿景淳即抱有远大的志向,可是早慧的他却屡屡在乡试中败北。为了维持生计,他只好在乡里教书。嘉靖22年(1543年)的秋天,已经37岁的瞿景淳终于考取了举人,第二年春闱,他会元及第,随后的殿试他也高中榜眼,授职为翰林院编修。


瞿景淳为官正直廉明,考绩一直是A+,九年之后,升为侍读,出任应天试主事,又迁任左春坊左谕德侍读,后因母亲秦氏去世返乡丁忧。


当时江南长期苦于倭祸,总督胡宗宪出师未捷。但是因为此人是权臣严嵩保举的,没有人敢于当面质难。瞿景淳返回京城,前去拜见大学士严嵩。严嵩询问他,为什么江南人看不起胡总督?瞿景淳大胆直言胡宗宪的不作为。此举就连严嵩都感到佩服。


此后,瞿景淳的职位越升越高,“历侍读学士,掌院事。改太常卿,领南京祭酒事,就迁吏部右侍郎。隆庆元年,召为礼部左侍郎。用总校《永乐大典》劳,兼翰林院学士,支二品俸,侍经筵,修《嘉靖实录》”。


1568年因身体原因,瞿景淳申请退职,回老家休养,第二年卒,“赠礼部尚书,谥文懿”。


虽然瞿景淳事业有成,但是他私下里也有着“不足为外人道也”的烦恼。《瞿文懿公集》记载:“淳早岁产子,多不育……即连举四子,乃特喜”。


专家考据,瞿景淳的长子瞿汝稷生于公元1548年,作为父亲的瞿景淳此时已经42岁,汝稷出生之后,瞿景淳如同开了外挂一样,三位妾室又先后给他诞下了三子。最小的儿子汝说出生时,他已59岁高龄。


李春芳于《李文定公貽安堂集·嘉议大夫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赠尚书瞿文懿公墓志铭》中云:“子汝稷、汝益、汝说,而汝稷为国子生”。


一个说是四子,一个说是三子,哪一个正确,我们先听一听最为令人信服的官宣吧。《明史》云:“子汝稷、汝说。汝稷字元立。好学,工属文,以阴补官”。


2子、3子、4子,到底哪个说法才是正确的呢?想要扒清楚他们家族的那些料,我们要从解开这个谜题开始。


台湾清华大学黄一农教授《两头蛇:明末清初的第一代天主教徒》以及学者瞿果行《瞿式耜年谱》这两书中对此分别进行过考证,结论同样是,瞿景淳实有四子:长子汝稷、次子汝夔、三子汝益、季子就是瞿式耜的父亲汝说。


瞿文懿公的四个儿子,除了第三个儿子汝益在史料中仅有寥寥数笔之外,其余三子在史册上都是光风霁月般的人物,那么我们不禁产生疑惑,为什么同时代的文定公,在收到瞿汝稷的邀请为其父亲撰写墓志铭时,故意隐去二子瞿汝夔的存在呢?是有意,还是无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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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公元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来华传教的意大利天主教传教士利玛窦,在晚年时期撰写的《利玛窦中国札记》中,用了许多篇幅来回忆自己和中国的信徒瞿太素的过往。


他写道:“瞿太素是我们将有机会常常提到的人,他是一个被称为尚书的第二级高官的儿子,苏州人,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他的父亲因据有官职而知名,但更因他是三百名应博士学位考试中的魁元而著称。”


“他的儿子是这个家里的天才,如果是继续学习的话,他肯定会得到最高的荣誉的(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错,人称指代有点乱,同一段话里两个“他”指的不是一个人,不过大家应该看得明白)。相反的,他变成了一个公开的败家子。他青年时就摆脱了孝道的约束,父亲死后,他越变越坏,交结败类,沾染总总恶习,其中包括他变成炼金术士时所得的狂热病。


“他父亲的遗产必定很多,但在炼金炉中烧个精光,以求创造无穷的财富。他沦于贫困,在老家呆不下去,便带着妻子仆人在国内周游,拜访他父亲的朋友,利用他们的友谊,靠念旧得点财物。”


接着,利玛窦回忆了俩人的初识经历,当年,瞿太素去肇庆拜访当地的总督(两广总督刘继文)和岭西道(黄时雨),但是这两个高官都借口公务繁忙而拒绝和他相见,正在困窘之际,瞿太素和利玛窦俩人在当地的耶稣会相识。


那么这篇文稿中提到的瞿太素是谁呢?


我们翻开利玛窦来到中国后编写的第一部中文著作《交友论》,给这本书做序的人署名为瞿汝夔,此人在文章里介绍自己和利玛窦的相识:“万历己丑(1589年),不佞南游罗浮,因访司马节斋刘公,与利公遇于端州(肇庆)”。以上俩人的文字可以互为对照。


专家组从一些零星的史料中得出结论:上文出现的人物瞿汝夔,字元化,号太素,正是从瞿氏家谱中隐匿去身形的二儿子。


作为一个浪荡子,在父亲去世之后,将家产全部耗尽,似乎也是可能的。但是因此就不见容于家族,被整个家族除名并排挤在外,甚至在外游荡多年觍着脸到处打秋风,都不能归家,仅仅是因为沉迷炼金术就沦落到如此下场,似乎无法自圆其说。


唯一的可能就是:瞿汝夔用一个颇为恰当的借口欺骗了传教士利玛窦。那么他不惜拼命往自己的身上泼脏水,都要隐瞒下来的实情到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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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钱谦益在《牧斋初学集·卷七十二》中为同乡前辈瞿汝稷专门立传。《瞿元立传》云:“公讳汝稷,字元立,吴郡之常熟人也。以父文懿公任为郎,累官长芦都转运使,诏加太仆寺少卿,致仕。”看到这里一切都很正常,没有想到,下面一段文字却突然峰回路转:


“公娶徐尚书之女。文懿公之丧,三年不入内。徐有通问之奸,公叱去之。尚书声势煊赫,郡邑吏承奉风旨,胁持万状,亲知故旧,交关游说。公屹不为动。则养死士遮道刺公,黄金白刃,交错衢路,覆巢毁室,命在漏刻。”


所谓“三年不入内”指的是守丧三年不入内室,不过这里的“三年”是打了折扣的,根据隋唐时期的经学大家颜师古考证,“三年之丧”并非守孝整整36个月,实际上满打满算只有27个月(“三年之丧,其实二十七月,岂有三十六月之文!”)。


春秋时期的学渣宰予同学向老师孔子发问:“父母去世之后,子女要守孝三年,这个期限太长了,我觉得就守一年即可,然后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唱就唱。”


孔子反问他:“你这样做能够心安吗?”


宰予梗着脖子说:“安了!”


孔子估计被气了个倒仰,“你觉得心安,我还说个毛线啊!”


宰予出去之后,孔子评价说:“婴儿生下来三年之后,父母才会放开自己的怀抱。为父母守孝三年,那是回报父母早年的关爱,这是天下通行的丧仪。宰予连三年都不愿意坚持,又如何报答父母的慈爱呢?”


可见在先秦时期,就出现了“三年之丧”这种习俗。不过那个时候并没有形成一种制度。


《汉书·原涉列传》记载,新朝时期著名游侠原涉在父亲去世后,自己搬进冢庐为父亲守孝三年。因为当时很少有人如此尊崇孝道,他的名字还因此登上了京城热搜榜。


清代学者赵翼撰《廿二史劄记》中进一步确定:“统计两汉臣僚罕有为父母服三年者,盖因习俗相沿,已成故事也。然虽成故事,而朝廷本未有不许行丧之令,故行不行,仍听人自便。”最后他总结道:“两汉父母之丧无定制,而魏晋以后,长官之丧,转有定制。”


也就是说,朝廷官员的丁忧制度出现的时间大致在魏晋南北朝之后。


《周书·武帝纪》中记叙:建德三年(公元574年)3月,武皇帝宇文邕的生母叱奴太后因病去世,宇文邕居住在用草木搭建的棚子里守丧,早晚只吃几口饭食,群臣纷纷上表请求他几十天后就结束这种自虐的行为。


武皇帝却下诏说:“齐斩之情,经籍彝训,近代沿革,遂亡斯礼。伏奉遗令,既葬便除,攀慕几筵,情实未忍。三年之丧,达于天子,古今无易之道,王者之所常行。但时有未谐,不得全制。军国务重,庶自听朝。缞麻之节,苫庐之礼,率遵前典,以申罔极。百寮以下,宜依遗令。”


于是就从这一天开始,“遂申三年之制,五服之内,亦令依礼。”


官员的丁忧制度有着严格的行为准则,不仅要离职回乡守制,另外,官员三年之内不能娶亲嫁女、不能夫妻行房、不能参加聚会,也不能外出游玩。


明代陈玉秀所著《律条公案》中断言:“居父母之丧,夫妻交媾是忘亲也”。


“通问”出于《礼记·曲礼上》:“男女不杂坐,不同椸(yí)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男女不能坐在一起;不能用同一个衣架;不能共用一块面巾一把梳子;不能直接用手交换物品;小叔和嫂嫂之间不能互相交流;不能让庶母清洗自己的下装。


“通问之奸”用在这里,乃是明确地指出:徐氏和自己的小叔子有了不可告人的奸情。


钱谦益和瞿景淳的孙子瞿式耜不仅是同乡、同朝为官;后者更是前者的门生。居官期间他们还被人诬告一起吃过牢饭。虽然俩人最后选择了不同的人生道路,但是他们之间的友谊曾经是极为深厚的。虞山先生对这段家丑的爆料可以定义为“权威性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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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上文提到的“徐尚书”指的是南京工部尚书徐栻。徐栻,字世寅,常熟人,他的家族在当地以富有而闻名。


公元1546年,29岁的徐栻中举,翌年丁未科联捷进士。说句题外话,这一年的状元郎是李春芳,二甲第九名进士为年仅23岁的张居正。两个人之间的矛盾纠葛大概从这个时候就埋下了种子。


古代官宦人家结亲一般讲究个门当户对,瞿、徐两家本是同僚,又是同乡,瞿景淳对自己嫡长子的婚姻可谓是百般斟酌、珍之重之。那么瞿汝稷对于这段婚姻持什么态度呢?


清代学者王应奎于《柳南随笔》中披露:瞿汝稷小时候身体并不好,八岁那一年,差点因为足底患疔疮而夭折。重病过后,他常常大白天开始神游,幻想和一些神仙一起坐着如絮的白云升入仙境,众位仙子每每告诫他“可勿婚宦,亏损灵根”。


明朝末年,对于官员守丧的限制已经没有那么严格了,无论是从身体状况还是精神层面上分析,瞿汝稷之所以如此行事,都有借势而为的倾向,而这对于新婚不久的徐氏而言,则不啻是一种折磨。老实说,这场悲剧正是因为俩人性格上的差异而造成的。


汝夔和徐氏的奸情是瞿汝稷的生母李氏撞破的,受到惊吓的李氏从此缠绵病榻,不到一年便撒手人寰。羞愤不已的瞿汝稷将妻子休回娘家,将弟弟也逐出了家门。


徐栻先是找亲友团游说瞿汝稷,希图其改变态度,可瞿汝稷在回信中将徐氏叱为禽兽。徐尚书不由得气血上涌,竟然指使属下对他进行打击报复。为了保护家族的声誉,徐栻甚至安排杀手或者制造意外以达到伤害前女婿性命的目的。


瞿汝稷面对升级为家难的报复性行为毫不妥协,他在父亲的墓地边,结庐而居。晚上点着灯读书,房门也大开着,并在墓前立下一块木碑:“此吾死所也”。


有一天,他前去谒见徐尚书,徐尚书诘问他:“你现在感到后悔没有?”


瞿汝稷傲然回答道:“我后悔没有给妻子做个好榜样,没有令弟弟从我的言行中得到感悟”。徐尚书听后也只能默然无语。


公元1581年,徐栻去世,第二年,已经34岁的瞿汝稷离开家乡北上求官,从此开启了自己的官宦生涯。


瞿氏家族的这场伦理悲剧似乎对家庭成员没有造成毁灭性的伤害,瞿汝稷虽然因为家难蹉跎了十年的光阴,但是他的后半生在事业、文学创作上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晚年他所编撰的《水月斋指月录》更是被奉为佛俗两界的经典。


回过头,我们再看看盗嫂的瞿汝夔,他虽然因为行为不端而失去了入仕的机会。但是机缘为他打开了另一扇门,通过和利玛窦的交往,他皈依了基督教。对于后来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瞿汝夔可谓是厥功至伟。


这两兄弟的故事似乎昭示着我们:事业上的成功,一个可以依靠坚持,一个可以凭借机遇。命运好像并未薄待这一家人。


可是当我们将视线投射到第三个当事者——徐氏的身上时,就会发现,在这一事件中,承受着最大伤害的其实是女性。不过这是另外一个故事了,下次,我们找个机会再来聊聊她的生前身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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