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异地校区不得新开展全过程研究生培养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


近日,温州市教育局对《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了反馈,其中披露了教育部办公厅一则关于异地科研机构建设的通知内容:凡是高等学校章程载明的注册和办学地所属市域范围之外的其他地点,不得新开展全过程研究生培养。


教育部:异地校区不得新开展全过程研究生培养


关于市民“引入‘双一流’高校(985高校)在温州设立分校,打响‘学在温州’品牌”的建议,温州市教育局答复道:


温州市引入“双一流”高校(985高校)在温州设立分校在政策层面会有障碍。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已明确提出“凡是高等学校章程载明的注册和办学地所属市域范围之外的其他地点,不得新开展全过程研究生培养。”(《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异地科研机构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8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异地培养研究生管理的通知》(教研厅函〔2021〕4号)),因此在规划中不予采纳。温州市教育局将全力支持引入“双一流”高校的高能级科研平台,助力温州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


6月25日,长沙学院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关于上报异地科研机构建设情况的通知》也提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异地科研机构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湖南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异地科研机构建设情况数据上报工作。


7月2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提出逐步清理规范现存的高校异地校区,严格把握“学院”更名“大学”的条件等多项要求。随后多地教育厅也相继下发了关于编制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提出严控高校异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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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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