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66章:黎民吃不饱而圣人还不能满足

道德经第66章:江 海 之 所 以 能 为 百 谷 王 者 ,以 其 善 下 之 , 故 能 为 百 谷 王 。是 以 圣 人 欲 上 民 , 必 以 言 下 之 ﹔欲 先 民 , 必 以 身 后 之 。是 以 圣 人 处 上 而 民 不 重 , 处 前 而 民 不 害 。是 以 天 下 乐 推 而 不 厌 。以 其 不 争 , 故 天 下 莫 能 与 之 争 。


太上邪神读解:​

江海之所以能成为河谷溪流的王者,以江海善于容纳,故能为百谷之王。所以圣人想地位上于黎民,必以语言自称在下。圣人想要自己的利益优先于黎民,必以身份自降为黎民之后,尊称黎民为父母。

奴隶社会是以圣人处于上等人的地位,而黎民不重要,奴隶社会是以保障圣人的利益为前提,而黎民忽略不计伤害。

是以国家苛捐杂税​推行,黎民吃不饱而圣人还不能满足。以圣人不竞争,圣人搞垄断,因此,天下百姓不能与圣人竞争。


注释:​

乐:本意乐章,引申为制度规则。

厌:本意满足、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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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标签:道德经   黎民   圣人   苛捐杂税   奴隶社会   河谷   溪流   乐章   本意   注释   王者   善于   地位   利益   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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