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大企业】与【垄断】》

【作者】ALS 镕光


《也谈【大企业】与【垄断】》

【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揭示了【资本真谛】:“财富就是权势”。


因此,一旦形成【垄断】,【权势】必然就会加速壮大,【扩张】和【侵略】是不可避免的。这是由【资本】“自私、贪婪的本性”所决定的。【镕光】说:“在资本的世界里,物性即人性。”【利欲膨胀】在【人性】的“利基”层面,也是必然的事情。


【大企业】不等于【违法】,但【大企业】一旦形成【垄断】,必然形成【势力】,这种【势力】的“天性”就是“更多的谋利”,而且有更多的【手段】“扩张”、“侵略”、“猎杀【竞争者】”,更容易“鲸吞”【社会发展机会】。【大企业】不违法,但其一旦形成【垄断】对“社会创新发展”的【扩张侵略性】是具有【违法性】的。


【垄断】在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更加有效的获利的同时,很容易成为“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杀手】。这跟【物质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一样,是一个问题的“一体两面”,同样遵循“物极必反”、“相反相成”的【法则】。因此,当【互联网】成为【资本垄断】的工具,而失去了其【公共服务平台工具】基本属性的时候,就必须加以【限制】使其【回归本性】,而不是任其【资本化扩张】。那对【经济社会发展】是很不利的。


任何事物都有【利弊两面】。我们不能因为【垄断】不违法,就认为其【资本化扩张】是【合理的存在】。那是违背事物发展【本质规律】的,最终也会走向【物极必反】或者【自取灭亡】。但是,到了那个时候,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多么严重?只有天晓得。【欧洲】【中世纪黑暗】不正是这样形成的吗?


因此,【社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不应当允许【垄断】。如果它背离了【公共服务工具】本性的话。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阿弥陀佛!

——ALS 镕光(灵悦苦禅)


《也谈【大企业】与【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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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7

标签:亚当   相反相成   国富论   利欲   物极必反   企业   权势   两面   社会发展   本性   势力   事物   人性   资本   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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