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在小区门口见证了一起交通事故,受伤的是一只吉娃娃狗。
肇事方:房产中介两个男职员(白衬衫、戴领带、骑电动车)
受害方:老太太带着一只吉娃娃
事故经过:
两个男的骑着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老人和她的吉娃娃狗由西往东横穿马路。小狗在前面跑,老人提着买的面条和鹌鹑蛋走在后面。可能是电动车和小狗的速度都比较快,电动车来不及反应,小狗被直接撞倒。被撞倒后小狗躺在马路中间影响来往车辆,随后老人将小狗抱到路边(一直到老人家人赶来带着小狗去医院,老人一直抱着小狗)。
被撞后小狗先是吐着舌头吱吱地叫个不停,大约过了2分钟后开始拉大便,左边眼球充血,随后开始吐血,看着很是凄惨。在这期间我们也帮着联系老人女儿,周围的人也在议论,有的说小狗很可怜,有说电动车速度太快了,有说老人没有牵狗绳,有说老人带着狗横穿马路…………
大概过了10分钟,老人的二女儿到达现场,也没有和肇事的两个男的交涉,直接抱着狗子准备去医院。
之后老人跟肇事方开始谈赔偿,要求赔偿3千元,怕男的跑掉还拉了一个男的领带,男的有点生气说老人也有责任(横穿马路并且没有牵狗绳)说活的声音有点大,刚走不远的老人女儿就“提醒”说老人80多岁了要小心一些,然后继续带着小狗去医院了。
这个时候我联系的老人大女儿回过电话问事发地在哪儿,我就说了具体地址后就离开了。
回顾整个事故,肇事的2个男的还是很克制的,一直呆在事发地,比较配合,也可以看出老人非常爱她的吉娃娃。以我的判断估计小狗是救不过来了,已经吐血了。
值得考虑的有以下3点:
1、老人二女儿到现场后直接带狗子去看病,独留80多岁的老人和肇事方协商是不是妥当?
2、吉娃娃的市场价是否有3000元?
3、事故的责任划分,是电动车速度较快?还是老人横穿马路遛狗没有牵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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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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