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企业检验检测费用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8〕47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企业检验检测费用配套补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事项及范围

  1.补贴事项。高新技术企业和“千帆计划企业”使用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产生的检验检测费用,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20%给予奖补,由企业所在区(市)财政负担。企业使用共享仪器开展的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检验、医疗服务、大批量验货等活动,不在补贴范围。市级财政根据区(市)补贴额给予不超过1:1的配套支持,同一企业市级财政年度最高奖补50万元。

  2.补贴对象及时间范围。补贴企业为在青岛市辖区注册的国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提供2020年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编号)。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测试费用,且所在区(市)已予以兑现奖补资金。

  二、申报材料及流程

  1.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检验检测费用奖补。确定奖补资金需经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

  2.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需要向市科技局提交以下纸质配套补贴申请材料:(1)配套补贴申请函;(2)区市下发的补贴申报通知;(3)评审记录;(4)公示文件;(5)补贴发放文件原件或盖章确认的复印件(含补贴企业清单及其测试费用额、补贴金额)。纸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科技服务中心受理,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dyqgx@163.com。

  3.市科技局委托市科技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不低于申请配套奖补项目总数20%的比例进行抽查。

  三、受理时间

  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送交企业申请配套奖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四、业务咨询

  1.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王德强 电话:85630985 85938030

  2.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专班 刘勃 电话:85911743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1日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4

标签:科技局   费用   青岛市   组织   企业   新区   申报材料   中小企业   服务中心   事项   财政   资金   发生   功能   通知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