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案,庭审不顺利

错换人生案,惹得万众瞩目,也盼来了开庭。

遗憾的是,本该严肃的法庭却显得非常滑稽。

这次庭审,曾经有人总结了四个问题,使得过程在意料之中,结果出意料之外:

一、嫌疑人居然成了证人。

错换案里,医院的医生护士,那几个证人本来都是来自被告方,不排除是参与者,她们根本不能作为证人。

二、遗漏了最大的被告。

应追加郭某宽为被告人,因为,他起到很关键的作用,所有过程他都是最清楚的人。

三、未开庭就已经被法院判决了。

法院列出第三条“不以偷换为前提”,这个前提本身就是否定了本案的性质。

这个案件只有两个结果,要么错换,要么偷换,法院未审先判,程序有待商榷。

四、建议异地审判,避开某些利益关系做出不公正审判。

所谓错换,是在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因工作失误,而交换了双方的婴儿。

重要事情说三遍:

是双方都不知情。

不知情,不知情。

不会有人涂改病历,不会有人改出生日期和年龄,不会有人躲藏异地生活三年之久,不会谎称孩子没了,不会说孩子是后来生的!

种什么因,就有什么果。

错换人生案,庭审不顺利

原本严肃的法庭,却显得非常搞笑:

庭审期间,原告方的李圣律师问杜新枝:你怀孩子的时候知不知道你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杜妈说:知道呀。

李圣律师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杜妈回答:我找我朋友,托朋友做B超知道的。

杜妈身边的律师就用手偷偷拽杜妈,杜妈看了一眼那个律师,理直气壮地说:没事,我实事求是,有啥说啥。

这里提醒一下:我国现行法律,是禁止使用一切方法鉴别未出生婴儿性别。

杜新枝在法庭上对违法行为如此理直气壮,我只能给她一句话:无知者无畏!

在庭审期间,李律师向杜新枝提问,杜新枝很不耐烦的举手抗议说,你一直直呼我的大名,对我非常不礼貌,我是被告人,你应该叫我“被告人”。

法官倒是很配合杜妈的意见,说对,要尊重被告,请不要直呼被告人大名,叫“被告人”。

李律师回答:审判长,被告人一共有三个,我说被告人,你们知道我说的是谁吗?

审判长沉默了片刻说:那你就说被告人1,被告人2,被告人3…

参加旁听的人都忍不住笑了…

有次该许妈讲话的时候,说我是在城市里长大的,杜新枝马上说:城市人有啥了不起的,我们农村人更善良…

农村人确实大多都很善良,但是善良的人不会无故打断别人说话,更不会在法庭上无故打断别人发言!

农村人的确大都朴实善良,不怕苦不怕累。但这不能代表杜新枝就是个善良的人。

就算杜新枝是个善良的人,这话不该由她自己来说。由别人说出来才可信。


错换人生案,庭审不顺利

这次庭审,被告方并不配合,对李律师提出的问题,对方绝大部分都是拒绝回答的。比如李圣律师提15个问题,对方会有十一二个拒绝回答,拒绝回答的理由是:这个问题和本案无关。

李律师问当年的医护人员志姑姑:你和郭爸是不是亲戚。

志姑姑:我不认识杜妈。

李律师:你和郭爸是不是亲戚。

志姑姑:村里姓郭的人有很多,排到“希”字辈的人很多,叫郭希什么的人有很多。

李律师:你们到底是不是亲戚?

志姑姑生气地回答:你自己判断。

这次庭审并不顺利,被告方非常傲慢,非常不配合,就像吃了火药一样,动不动就发火。

这也是民转刑的必要性,如果换成警方问她,你看她说不说?这些问题不是她想怎么回答就怎么回答的,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要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是要承担后果的。不配合调查,撒泼妨碍公务,警方可不惯着她。

即使许妈去调查了,有人说他们是亲戚,人家还不承认,许妈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人家是亲戚?

很多陌生人一起声援许妈,就是不愿意看到有人违法了还理直气壮,嚣张跋扈!

就像阿里猥亵案里,王成文的老婆居然发声明,在承认自己的丈夫有错的前提下,对丈夫错在哪里只字不提,却对受害人横挑鼻子竖挑眼。试问,谁是完美的?

这样下去,难道违法犯罪的人都可以理直气壮了?

不知错而做,是为做错;

知错而故作,是为作孽!

错而不知悔改,却对受害人挑错,应该罪加一等!

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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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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