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电动车撞向路边大货车,又是酒驾

酒驾不仅局限于汽车,同时也限制摩托、电动车。这应该不是交通盲点,但是事故还是发生了:

8月26日21时15分许,在海口市环湖路红城湖干休所门前路段,一驾驶电动车的男子追尾停在路边的大货车,整个电动车栽在大货车尾部下方,驾驶员倒地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交警也在现场展开调查。

海口一电动车撞向路边大货车,又是酒驾

据大货车司机称,事故发生前,大货车停放在路上,他当时正配合城管部门的调查,谁知突然发生了事故,一看是电动车从后方追尾了自家大货车,电动车驾驶员意识还是清醒的,走近了,还能从该驾驶员身上闻到很大一股酒气。而现场附近群众反映,当时电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还在看手机。

经交警初步调查,该电动车驾驶员有酒驾的嫌疑。

海口一电动车撞向路边大货车,又是酒驾

此次事故,幸好大货车只是停在路边,如果当时是在行驶中的大货车,尾部又是货车盲区,电动车撞上有可能面临被拖行的危险,电动车驾驶员也会面临被卷入大货车底部的威胁。

“喝酒不开车”只要是可以上路的车都应避免酒后接触,不仅对自己生命不负责,更造成他人的负担,损人害己,得不偿失,希望各位驾驶员牢记这五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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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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