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9岁女孩斑马线遭遇车祸

西宁9岁女孩斑马线遭遇车祸

西宁9岁女孩斑马线遭遇车祸

西宁9岁女孩斑马线遭遇车祸

6月15日12时,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南院区康复科一病区,空气里散发着消毒水的味道。


楼道里,孩子们的哭闹声此起彼伏。家长怀里的小朋友,有的哭得满头大汗,有的不停咳嗽、憋得小脸通红。


一间病房出奇的安静,隔着探视窗向里看,中间的病床旁,围坐着几名家长。病床上,一名女孩儿背身侧卧蜷缩成一团,输液架上,琥珀色的液体缓慢地滴落。


“有个叔叔来看你了。”床头前一位女士说。


小女孩好象没有听见,眼神有些茫然,她伸手拨动着手边的输液管。


“孩子和我们有眼神交流了,但还是说不了话。”边说,这位女士边把女孩的胳膊放到被子下面,拉了拉她身下垫着蓝色的水袋。


女士不停按摩着女孩的背部。她说,孩子每天需要输营养液和氨基酸,扎针时,孩子反应比较大,亲戚们就得抓着不让她乱动。因为受伤的右臂没劲儿,得帮她多翻身。


“大小便还是没意识,一直垫的尿不湿。”这名女士说。


放学路上的车祸

西宁9岁女孩斑马线遭遇车祸

躺在病床上的女孩儿,今年9岁,读三年级。


床边照顾女孩的女士,是她的妈妈,姓安。


5月21日16时30分左右,安女士接到学校老师的电话,说学校附近一处路口发生了车祸,受伤的学生可能是她的孩子。


“那天,孩子的爸爸去接孩子的途中,老远就看到路中央的斑马线附近,很多人围在一起,他透过人缝,看到散落在一旁的书包,像是女儿的。” 安女士说,孩子的爸爸当时想查看孩子的情况,但有好心人提醒,肢体移动会引起二次受伤,并且已有人拨打急救电话,于是众人都在等待救护车到来。


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女孩遭遇车祸后被送往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脑外科,初步诊断: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右肺挫伤、右足软组织挫伤等,经过积极抢救,女孩生命体征平稳,但神志没有完全清醒。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康复科主治医师韩晓婷说,6月1日,女孩转入康复科,经过14天的恢复治疗后,眼神上能够和人有对视,但还没有语言的交流,右侧肢体活动有障碍。


回访事发路段,记者发现……

西宁9岁女孩斑马线遭遇车祸

6月15日15时,细丝般的雨水密密斜织,记者来到昆仑东路与金桥路东侧的路口处,这里的斑马线就是5月21日女孩遭遇车祸的事发地。


附近一家水果店老板回忆,5月21日下午的交通事故发生时,他听到了一声急促的刹车声,后来看到马路上躺着一名穿着校服背书包的小学生。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路口有一处斑马线,南北方向穿过昆仑东路,马路上设有交通信号灯,斑马线两侧设行人信号灯。当斑马线信号灯还是红灯时,已经有行人打着伞踏走向人行横道。


“哎呀,平时经过的车速度都很快,也不礼让行人。”“但客观地说,有行人看到车少时,也会无视红灯。”附近的居民说。


二十分钟的时间里,记者看到有六七名行人在斑马线信号灯还是红色时,闯红灯过马路。而有的行人走到马路中间的隔离带时,车行道信号灯变绿,机动车开始通行,行人仍未停止脚步,有的车辆减缓车速让行,有的车辆从行人身旁疾驰而过,溅起雨水。


交通事故认定书正在出具中

西宁9岁女孩斑马线遭遇车祸

15日下午,《西海都市报》记者联系西宁交警部门获悉,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显示,女孩在斑马线上过马路时,被行驶而来的汽车撞上。经委托专业机构鉴定,事发时,肇事车辆的时速在59公里至61公里之间。


西宁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说,目前,交警部门已告知伤者家属有关驾驶员的车辆检验鉴定信息,调查报告和交通事故认定书正在出具中。


9岁女孩斑马线遭遇交通事故,具体责任如何划分,还得由交警确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所有交通参与者需要再次学习。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有规定

西宁9岁女孩斑马线遭遇车祸

众多市民、网友关注类似交通事故的责任是如何区分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手记

斑马线上,一名9岁的女孩遭遇交通事故,无法正常上学,何时恢复说话仍然未知,父母家人不分昼夜守在身旁。一起交通事故,伤者遭受痛苦,家庭的生活轨迹也发生了变化。


  西宁大力倡导文明出行,完善交通施舍,交警部门加强执法,就是希望每一个交通的参与者,能遵守交通规则,保障道路通畅,保护参与者安全平安。


  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有过马路、驾车闯红灯的经历。在很多人的记忆里,闯红灯时的心有余悸在平安通过马路之后变得越来越麻木。


  一次又一次鲜血、伤痛、甚至生命,不时为我们敲响警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事关你我他。亲爱的朋友们,为了家庭的幸福,请遵守交通交通规则,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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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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