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为提升教育水平赋能

近日,北京市相关部门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在这16项减负清单内容中,我们看到了“严格控制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总量和频次,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不得多头重复开展同类事项,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报表填写和材料报送工作,未经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不得让中小学校和教师重复或多头填报各种表格,撰写提交教学案例、自查报告、工作总结等材料”等内容。纵观这些内容,大都聚焦“负面清单”、突出“精简增效”,着力点正是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明确负面清单,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列“禁区”。此次负面清单的明确,无疑是针对近年来社会关注、舆论关切的教育领域“痛点”,比如“硬性安排教师参加内容重复的教育教学竞赛活动”、“随意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活动”等等都是很多教师反感但又不得不参加的活动。因此,这些减负清单无疑是建立了中小学教师使用管理“禁区”,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无疑是减到“心坎里”的好措施。

明确负面清单,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在此次负面清单中,明确了“严格控制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总量和频次”、“考核评价要突出立德树人的政策导向,坚决克服在各类考核评价过程中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严格简化考核评价程序要求,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等内容,这些剑指形式主义的措施无疑树立起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引导各级教育部门更加科学、精准开展中小学教师管理,切实将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做到实处。

以“精简”促“增效”,推动教学质量提升。在负面清单中,我们看到最多的字眼正是“精简”,而这些对于常年困扰教师的各种负担的精简,正是为了更好为中小学教师赋能,推动教学业绩“增效”。比如通过“各类创建活动、综合督导、评估验收、评选评价等,原则上3至5年开展1次;专项督导、教学视导、学科视导,原则上每所学校每年不超过1次;每月1次的相关检查、经常性督导要调整为每学期2次;统筹安排对中小学校的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中小学绩效考核、“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每年开展1次”,不仅明确了相关考核评比的次数,更可以为教师腾出更多空间

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为提升教育水平赋能

和时间投身正常教学工作。比如通过“支持教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更给予教师一些自主权和创新权,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更好提升教学质量。

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明确,对于教师群体而言,是一个关系切身利益的好消息;对于教育管理机关而言,是一个提升教育质量、加强科学管理的新起点;对于社会而言,更是提升教育水平、惠及更多学生群体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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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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