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网络来吸引眼球没问题,拉点流量也没关系,但请别再拿“性侵”说事儿啦。
这种事件,虽然说各打五十大板肯定有人喊冤,但双方应该都不是善良的主儿。
明知道“性侵”取证很难,是非缘由,不全靠一张嘴吗?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样子真有意义吗?
现在已经送进去了一个吴亦凡,已经自我屏蔽了一个霍尊,还有几个正在核实中的明星大腕,今后还准备扔出淮啊?
如果不主动凑上前去,如果不积极地去陪酒,如果没有抢上位或做明星的真实梦想,那么何苦会发生这么多的问题与所谓的“性侵”伤害事故?
别总扛着道德的大旗来说事,也不要用绑架他人的观点来谈论,更不能用博同情、扮可怜来赢得网络暴力助攻。
说句不客气的话,中国是法制社会,炎黄子孙拥有历史悠久的道德文化传统,廉洁自律自爱的观念依然存在。再说了,各地的协防大妈与狗仔队肯定不会放过任何坏人。
有几个所谓的当红明星,敢直接拉人来就地正法?
有几个张狂的影视小生,敢肆无忌惮地以身试法?
如果当时真喝醉了,第二天早上或者事后多天之内,为什么不打110直接报警呢?
要相信我们最可爱的警察同志一定会及时赶到,必定会给任何人一个明确清晰的结论或说法。
为什么有正当的报案程序而不采用?非要跑到网上来说事呢?
请别找更多的借口,也不必解释原因,那些真的无关紧要。很简单的一句话:
给个理由先?给个说法先?想个借口呗。
任何人都知道,拨打三个110数字真有那么难吗?打电话应该比上网敲字要轻松多了。
一旦报警,一切事情皆由警察同志负责,这会省去多少麻烦与苦恼。
以下为个人的猜测与想法,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是不是白白被人欺负了,又没有得到实际上的收益,身心都受损害,故而懊悔加恼怒,就不再顾忌地无所谓丢脸与否选择上网爆料,借助网络巨大影响报复当事人。
是不是因为后来补偿价款谈不拢了,所得到的个人赔偿没有达到心理目标,个人诉求没有得到最好满足,这才直接蹦跳出来倒打一耙。
是不是因为开始答应协调的条件没有实现,感觉吃亏大了,所以才跳将出来恶心此人,如果身败名裂那就得偿所愿了。
还有许多的是不是问题,真不想再多说了。
敬请扪心自问,如此做法,个人的良心会不会安宁呢?
“扮可怜,装同情,谋利益,求出名”,也许说得有点过分,但肯定不夸张。
虽然是某些男明星犯的错,但其自身就没有一点儿责任吗?
做了就要勇敢承认,做了就要认真负责,有没有点男子汉的气概啦?
平时总在扮演的英雄神武角色,还没有学到点儿担当精神,这还算大腕明星吗?别再给“戏子”这个称号丢脸了。
女人贴上来,事后没有选择马上报警,说明还有所求有所谋,为什么不选择合适的方法或者最恰当的方式来满足对方所需呢。
直接娶了她不行吗?这时候还在担心什么啊?明星结婚后劈腿的仍然有,继续包养小三者也有,实在不行多次离婚的更有,这对于明星来说真不算多大的事。
何况明星经常性爆料丑闻,似乎反而更受大众喜欢呢。
另外,还有用钱解决不了的实际问题吗?如果真有,那就用加十倍或百倍的钱多次砸过去。
能用钱摆平的事情,那都不算事儿。
再者,挣钱不就是为了花吗?都是明星了,挣钱肯定比普通人容易,干嘛还那么抠门啊?
别自认为是明星就能拽得不知天高地厚,只要手里有钱必能找出高富帅,这世界上的帅哥靓女可多如牛毛。
痴心妄想,白日做梦,这些男明星的脑袋真进水啦。
综上所述,这种事双方都负有责任。无论能不能说清楚,其实最大的责任者仍然是男方,毕竟女孩子是吃亏者。
但我们也不能过多地同情可怜弱者,如果当事女孩子知道自尊自爱,且学会保护好自我,哪里会出现这么多的乱七八糟的破烂事。
于情于理,别出事后就把责任全推在他人身上,还请先想想自己的问题责任后再说话。
类似这种“性侵”的负面消息,建议全面屏蔽并加以封锁。女孩子确实可怜,但是人人都享有隐私保护权。
页面更新: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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