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改委关于陕西省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我们组织各市(区)编制完成了《陕西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项目建设。

  为促进我省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省级将建立按月调度机制,对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网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测,按季度公布相关信息。非试点县(市、区)要按既有相关政策规定继续开展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2023年底前,试点县(市、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的,我委将申请列为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试点中发现的亮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请及时报送我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陕西省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通知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4

标签:陕西省   府谷县   韩城市   分布式   神木   科技局   屋顶   通知   政策规定   示范区   我省   试点工作   试点   能源   项目   国家   旅游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