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四条投资1.75亿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开始招标

泾河新城滨河一路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滨河一路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陕泾河审批准[2020]4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泾河大道以南,滨河北路以北,茶马北路以东。

2.2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泾河大道以南,滨河北路以北,茶马北路以东。占地面积约为58亩,具体土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实测为准。道路全长约为1902米,红线宽约20米,设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设人行道和绿化带,设计车速40km/h。

2.3招标范围: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标识、红绿灯、绿化工程等及相关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

2.4 项目总投资总额:9167.01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8550.26万元);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日

2.6项目标段名称:泾河新城滨河一路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申请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必须满足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必须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应符合下列条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方或设计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泾河新城泾晨路南段(泾河大道至滨河北路)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泾晨路南段(泾河大道至滨河北路)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陕泾河审批准[2021]2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北接泾河大道,南至滨河北路。

2.2工程规模:项目北接泾河大道,南至滨河北路,道路全长337.351m,红线宽40m,道路占地面积约24.4亩,具体面积以土地部门实测为准。项目设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

2.3 招标范围: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标识、红绿灯、绿化工程等及相关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

2.4 项目总投资总额:5060.5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247.47万元);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日

2.6项目标段名称:泾河新城泾晨路南段(泾河大道至滨河北路)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申请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必须满足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必须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应符合下列条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方或设计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泾河新城崇文塔西路西段(泾河三街至泾晨路)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崇文塔西路西段(泾河三街至泾晨路)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陕泾河审批准【2021】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西起泾晨路东至泾河三街。

2.2工程规模:项目西起泾晨路东至泾河三街。本项目道路全长约为782.15米,红线宽约25米,占地面积约29.33亩,具体面积以土地部门实测为准。设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设人行道和绿化带,设计车速30km/h。

2.3招标范围: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标识、红绿灯等及相关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

2.4 项目总投资总额:6263.26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214.48万元);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日

2.6项目标段名称:泾河新城崇文塔西路西段(泾河三街至泾晨路)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申请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必须满足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必须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应符合下列条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方或设计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泾河新城泾河六街南段(泾河大道至滨河北路)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泾河六街南段(泾河大道至滨河北路)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北接泾河大道,南至滨河北路。

2.2工程规模: 项目北接泾河大道,南至滨河北路,道路全长约为374.808米,规划红线宽约20米,占地面积约为21.6亩,具体面积以土地部门实测为准。设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设计车速30km/h。

2.3 招标范围: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标识、红绿灯、绿化工程等及相关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

2.4 项目总投资总额:2958.08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512.87万元);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日

2.6项目标段名称:泾河新城泾河六街南段(泾河大道至滨河北路)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申请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必须满足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必须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应符合下列条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方或设计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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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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