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意外伤害保险费不能省

6月4日到6日,我们南京一行十三人,自驾游去了常州溧阳三日游,住春溪客棧。

6号早晨刚吃完早餐,就见客栈的接待大厅里,人声鼎沸,吵闹声一片,不一会警灯闪耀,警车赶到。打听了一下,才得知事情缘由。镇江一旅游团,约二三十人,大多为60岁左右的中老年人,双休日入住春溪客栈,办理入住手续时,客栈前台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每个入驻人员交5元钱旅游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结果镇江客人都不愿交,后来每个人都自愿在免责声明单上签了自已的名字。结果当天晚上,就有一个女性老人洗澡滑倒,跌伤了手指。客栈工作人员陪同受伤旅客,并派车送到附近医院进行了医治包扎,客栈也送了苹果香蕉表示了慰问。本以为事情到此就圆满结束了。谁料想第二天早晨,受伤旅客到前台要求经济赔偿,客栈认为已经尽到义务,不会负担赔偿责任,客人没买意外伤害保险,只能自己负责。于是双方爆发严重冲突,这才惊动了警察赶来处理。

对这起纠纷调解的结果,当然是受伤旅客自已担责,客栈不用负责经济赔偿。

此事从法律角度分析,旅客如果交纳了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必然担责,这是毫无疑问的。不交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出事了,自已担责也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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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标签:旅游   溧阳   镇江   常州   旅游团   人声鼎沸   中老年人   保险费   南京   前台   旅客   客栈   早晨   客人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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