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失业保险政策问答(待遇享受篇)

一、职工失业后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答:

1、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凭失业人员的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需什么条件?

答:参保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什么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及待遇核算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确定,并自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对于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失业金标准上浮10%,即当地最低工资的90%计算。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市直、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城市失业保险金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360元,其他县执行标准为1530。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其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1个半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如何参加医保?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统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如何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答: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或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递交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同时也可通过手机APP如掌上12333、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主题服务社保栏、支付宝APP“豫事办”、商丘便民网APP“社会保障”申请失业金或线上登录“河南人社政务服务统一系统”、“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非现场办理。疫情期间倡导采取非现场方式办理。

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如何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凭失业人员的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死亡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丧葬补助金按照失业人员本人生前七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有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按照供养一人发给五个月,最多发给不超过失业人员本人生前15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因社会公益事业死亡的,其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可按此款标准提高80%执行。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八、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业的,可享受哪些政策扶持?

答:正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省内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可在营业执照发照日期起60日内,进行一次性创业补助和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申报,失业人员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与一次性创业补助(标准为5000元)一并发放。其审核标准为失业人员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一致;实地核查的地点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点一致;实际经营范围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一致。

九、企业参保职工如何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答:根据河南省人社厅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强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人社﹝2021﹞8号)相关规定,继续发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凡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1年以上企业职工,在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2个月内,可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 )办理,点击“个人办事通道”,进入登录系统,已注册的直接登录,未注册的先注册后登陆。个人登录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填写相关职业信息后提报即可。补贴标准为准入类按等级高低分1500元、2000元两个等级,评价类为初级1000元、中攸1500元、高级2000元三个等级。

十、用人单位吸纳安置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可享受哪些政策扶持?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领失业人员就业安置补助: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费满1年的;

2、吸纳安置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

3、用人单位招收的公益性岗位人员、1年内重新招录原单位失业人员的不得享受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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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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