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本轮军改与军政、军令系统的体制变化

中国军队2016年的军改,即常提到由总部制改为“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体制,同以往体制最大的变化应该是四大总部(总参、总政、总后、总装)撤销改为军委直属部门、陆军设立司令部、设立战略支援司令部。

这些都属于组织重组、责权重新划分的范畴,从实质上说本次军改的关键点是军政和军令系统的改变,具体而言就是军政系统有很大变化。之前总部和大军区体制下,军政系统是四总部、各大军区和军种分管,包括预算、干部管理、后勤保障、装备管理(规划和采购)、制度建设、纪检和审计等等。之前的军令系统是总参谋部、各大军区和军种这条线负责部队的调动、训练演习和作战指挥。本次军改后,军政方面的职能是军委除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以外的军委相关部门和军种分管,原来总参相关的属于军政范畴的职能分属新设部门或军种(包括战略支援部队),大军区改战区后,战区没有军政职能(包括民兵预备役工作),军政职能由军委相关部门和军种主管。军令系统变化并不大,就是大军区改战区后仅有军令职能了(军种的单独作战指挥职能应该还有,特别是空军、海军和火箭军),本次军改,一个显著特点是分权(四总部权力分散掉、大军区改战区后仅有军令权)。

虽然我们的军政和军令系统的体制改革有一些是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经验,但兵者国之大事,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上对于军政和军令的相关制度的经验也非常丰富,就以清朝为例,中央设有军机处和兵部,中央的军令职能统归军机处,兵部只有军政职能,主要负责武官考核(包括武举考试)、选调,还负责武器库管理、马政和驿站(相当于国防通信保障系统),兵部没有军令职能,没有军队调动权,也没有管理八旗军政的职权。另外,绿营兵后勤也不是兵部管,二是由户部通过各地的布政使负责办理。地方的总督(一般加兵部尚书虚衔)和巡抚(一般加兵部侍郎虚衔)有军令职能,但没有军政职能,对辖区绿营兵有战时节制权,即战时可以调动(但一般情况下对辖区内驻防八旗兵没有节制权,驻防八旗相当于中央直属部队)。由此看,我们当前战区的职能同清代的督抚的职能有类似之处,即只有对辖区内部队的节制权(清代督抚也有对辖区武官的考察和弹劾之权,目前的战区应该也类似,对辖区内军种的干部有相关监督管理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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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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