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助力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建设


电子商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助力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建设

2月12日,商务部公开发布《电子商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将有助于推动电子商务市场治理和体系建设,规范电子商务信息公示活动,提高电子商务交易透明度,值得电子商务活动参与各方重点关注。

亮点1:鼓励主动公开信息。《管理办法》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公示绿色包装的应用信息以及第三方信用评价的信息。

亮点2:信息公示更加规范并由专人负责。与《电子商务法》相比,《管理办法》进一步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对信息公示的区域应当标记为“公示事项”且应该设置在方便公众查找的位置。同时制定专门内部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

亮点3:自营业务和他营业务应明确表示。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将自营业务和他营业务公示区分。

亮点4:对知识产权侵权通知进行公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收到的符合相关规定的知识产权侵害的通知后于四十八小时内在专门区域进行公示。公示内容的文件名称或链接名称应当包含知识产权权利人和侵权人的法定名称。

亮点5:加强对信息数据的保护。《管理办法》重视对电子商务信息的保护。对违法获取、篡改和使用信息数据等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雷腾律师认为:一方面,《管理办法》对电子商务信息公示制度规定的更加细化,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对公示信息的公示区域、公示内容以及信息数据的保护和处罚措施都进行了规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市场的治理和体系建设。另一方面,从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来看,对电子商务产品和服务所涉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利。然而根据《管理办法》之规定,将对知识产权侵权事项实行公示制度,因此雷腾律师提示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经营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点关注和防范因知识产权侵权而造成的经营和法律上的风险。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7

标签:商务信息   管理办法   电子商务   电子   助力   经营者   电子商务平台   知识产权   亮点   事项   区域   名称   律师   制度   数据   市场   科技   信息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