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退市管理里程碑,虽有遗憾但瑕不掩瑜——评退市新规

亿万投资者翘首期待之中,上交所今日下午在其官方网站上披露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看,此次修订在退市类型分类完善退市指标、简化退市流程、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明确过渡期安排等方面有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标准,那么退市新规都在哪些方面做了修改,又有哪些深意呢?在此,我们针对修改的重点做了梳理并做了一些解读,以飨读者。

A股退市管理里程碑,虽有遗憾但瑕不掩瑜——评退市新规

1、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面值"修改为"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退市情形。

解读:收盘价低于1元很好理解,大名鼎鼎的中弘股份就是因为大股东连续多次高送转,结果因为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被退市了,当时有很多投资者调侃"为了迎合炒作,多次高送转,终于把自己搞退市了"。那新增市值3亿元这个标准有什么目的呢?要知道除了新股之外,目前A股中市值最低的*st成城市值也在5亿以上,短期内这条可能用不上。但又增加这1条,说明管理层可能预期退市新规实施之后,部分绩差股尤其是st股可能会加快下跌,最后市值跌破3亿元。对投资者来说,需要引起注意。

A股退市管理里程碑,虽有遗憾但瑕不掩瑜——评退市新规

2、新增"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组合指标替换原单一类型指标。删除了原来单一的净利润为负值和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指标,新增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组合财务指标,并且在计算前述"营业收入"时,需要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收入。

解读:为这一条修改击节叫好!!!以前经常有公司为了保壳或者不被st,就开始卖房、卖子公司、领补贴,甚至还有通过赠与方式做利润的,现在统统不灵了!这条威力非常大!

3、财务类退市指标改为包括:净利润加营业收入的组合指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三种指标。同时新增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财务造假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解读:原退市制度中只包含净资产为负值这一项,新修改的指标中增加了第三方机构对财务会计报告无法出具意见以及财务造假被处罚的情况的退市要求,显然这些修订都是针对市场中典型的造假行为去的,不仅根据震慑力,而且要求也更严了。

4、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指标;新增"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退市指标。

解读:以前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能通过关注函和上市公司扯皮,现在好了,如果信披违规或者半数以上董事不能保证报告半年报或年报真实性,也要退市!

5、新增量化可执行的财务造假强制退市指标,明确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总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前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解读:显然康美、康得新等浓眉大眼的白马股造假案影响实在是太坏了,这一条出发点很好,但是如果将"且"改成"或"就更好了,一个"且"字把绝大部分的上市公司都排除在外了,按照3年利润总额10亿元计算,平均年利润3.33亿元,这个标准有点高,因为2019年A股盈利在3.33亿以上的公司只有1103家,占比四分之一略强,而连续三年盈利在10亿元以上的公司更是只有78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零头都不到,更何况还只能算虚增的部分!

A股退市管理里程碑,虽有遗憾但瑕不掩瑜——评退市新规

6、简化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简化退市流程,退市整理期期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

解读:退市整理期其实没什么可说的,时间上缩短了,关键在于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这个对投资者来说意义重大,以后就是死也死得更痛快些:),这个做法其实国际通行做法。

综述:应该说,这份征求意见稿是退市制度的重大突破,尤其可贵的是根据近年来市场上典型的造假和违规行为都做了针对性的规定,可见监管层和专家们都充分汲取了市场给我们的教训,如能严格执行,那么对A股的新陈代谢会有重大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改变A股炒小炒新炒垃圾股炒高送转的不良炒作风气,有利于市场形成价值投资的氛围。

美中不足的是,这份征求意见稿对上市公司退市如何保护投资者并没有作出安排。当然,对于已经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投资者如果无视风险还去购买,只能是自食其果,然而如果是突发性的重大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发退市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是不是应该考虑赔偿呢?或许探索推出相关保险品种是一种不错的尝试。

A股退市管理里程碑,虽有遗憾但瑕不掩瑜——评退市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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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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