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聊天记录保存好,5月发绿新规出台

微信支付宝借钱转账后对方不认账怎么办?在网上发生纠纷怎么举证?微信被他人套路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信很多人对于这些问题往往都一知半解,因为在我们的印象中,电子证据很难成为有效的“呈堂证供”。

重要的聊天记录保存好,5月发绿新规出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5月1日起施行,其中细化了电子数据的种类,包括五大类各种形式,以下电子数据均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包括:

1、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4、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5、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等形式。

而且已有成功案例:

在长沙审理的一起借钱纠纷中,邱某通过微信向陈某借款两万元,但事后陈某多次催款,邱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多次讨债未果后,陈某将邱某起诉至法院,并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微信账户信息等证据材料,最终法院认为虽然未出具借条,但双方借贷关系已经成立,最终判定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案例来源:潇湘晨报)

重要的聊天记录保存好,5月发绿新规出台

在举证过程中,有效证据需要同时符合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等条件。如微信记录,首先应当确认所属微信号确为对方本人的微信号,同时应当满足举证内容的连贯性完整性,以及所证明的事实清晰等条件。

因此,网络上一旦有金钱往来,大家一定要保存原始记录,因为仅有截屏会无法证明真实性,同时转账记录、重要对话等要注意保留,不要随意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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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8

标签:借条   连贯性   关联性   聊天记录   证据   纠纷   信号   法院   真实性   事实   条件   通信   数据   数码   电子   网络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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