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控诉天眼查窃取商业数据,工商信息属于它们吗?

企查查控诉天眼查窃取商业数据,工商信息属于它们吗?

9月26日下午,企业工商信息查询平台企查查在微博上发文控诉竞争对手 天眼查,称后者存在不正当的盗取行为,甚至明目张胆窃取企查查的基础数据,目前天眼查尚未对此作出评价。

企查查控诉天眼查窃取商业数据,工商信息属于它们吗?


不过,企查查和天眼查之间的纠纷由来已久,二者作为工商信息查询平台的两大寡头,一直在暗中较劲。

2019年7月,天眼查就表示平台广告宣传语、广告视觉效果等方面被企查查 " 碰瓷 " 侵权,并起诉至法院要求企查查赔偿 520.45 万元。该案件在去年年底公布的裁判文书显示,法院判决认定企查查构成不正当竞争,需停止使用“三查”广告语及其类似用语,并赔偿天眼查200万元、在官网、微博首页等显著位置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道歉。

去年6月,企查查就宣布公司已经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眼查涉嫌不正当竞争提请民事诉讼,并向被告方索赔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企查查表示,天眼查通过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公众,给企查查及其他市场经营者造成了严重损失。目前该案件尚未有进一步的案情披露。

回到此次的剽窃数据指控上,企查查称其大数据研究院在 2020 年 11 月发布了一份新基建研究报告,在报告发出后不到 1 小时,天眼查便发出了一则基于报告内容的快讯,除了将报告中的 " 企查查 " 改为了 " 天眼查 " 外,其他内容一字不差地进行了套用。

事实上,无论是企查查还是天眼查,二者的数据来源均是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和版权局等官方机构。企查查和天眼查通过与上述官方机构合作或利用爬虫技术对信息进行抓取整合,方便了用户查询信息。

因此,企查查指责天眼查“剽窃数据”站不住脚——即使是复制剽窃,天眼查是对报告内容进行剽窃,但二者本身的数据来源是一致的,企查查并不存在对工商信息的独占。

此外,由于信息来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官方机构,天眼查和企查查经常抢先“发布”新闻,以形成自己领先于竞争对手的表现。

据了解,企查查和天眼查主动向媒体提供所谓的新闻线索,在网络上发布相关企业的工商信息变更,不仅对企业的运营造成影响,而且有时候甚至发布的是不实的工商信息,导致企业需要进行辟谣,严重时还影响公司股价。

最经典的例子是360金融,天眼查去年曾多次发布《周鸿祎卸任360金融董事长 其助理洪兆接任》以及《360金融高层变更:周鸿祎卸任360金服董事长吴海生、金明义新增为董事》等系列报道文章,但该类系列报道文章与事实严重不符,最终360金融方面委托律师向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天眼查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发去律师函,并计划起诉。

在未向相关公司和个人求证消息便发布工商信息变动,非常容易造成谣言。有媒体称小米注资200万元跨界成立餐饮公司,小米集团公关部总经理徐洁云在微博上表示,所谓跨界其实就是小米即将启用的新园区的食堂的运营主体,否认了跨界一说。

无论是企查查还是天眼查,工商信息属于企业本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设立,初衷是希望工商信息变得开放和透明,但这些工商信息查询平台肆意利用甚至用于制造不实信息,值得监管层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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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6

标签:天眼   工商   数据   科技有限公司   不正当竞争   信息   小米   中国   裁判   文书   企业信用   金融   报告   商业   平台   科技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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