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房屋70年自动续期,解了很多人的心结


民法典明确房屋70年自动续期,解了很多人的心结

在中国,住房属于个人财产,享有终身权益。然而,土地属于国家。当开发商建造房屋时,他们只租一段时间。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应当怎么办?允许更新吗?居住的所在土地自动更新后是否需要支付土地使用费?


5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上海代表团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中给出了答案。


草案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王俊峰表示,房屋70年自然续期的规定,解決了很多买房人的心结。这件事是存在很多年的一个讨论,现在终于有一个解决方案,老百姓对住房更踏实、更放心了。


不过对于产权续期是否会收取费用的问题备受争议。


有人认为不交费符合国情民意,首先,购房者在购置房产时,已向政府交纳了巨额的土地出让金,这也相当于购置这块土地永久性产权。倘若70年产权到期后,再次收取购房者的"地租",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也认为,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民众的使用权应该“无条件自动顺延”。他指出,从法律条款来审视“自动续期”,不带任何附加条件,才能称之为“自动”。如果再收费,难免就让“自动续期”中的“自动”変质変味了。


孙宪忠还表示,从土地价格的角度看,也不应该再收取土地出让金。中国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已经超过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其他国家,民众依据这样的价格,可以取得的房地产既包括土地所有权,也包括房屋所有朴这些权利在中国应当同样是无期限限制的。


而按照民法典分编草案,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制度思路明确了续期缴费是应该的。但同时也留下了口子,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可以有进一步的规定。


比如只有一套房,或者人均居住面积有限,或者家庭生活条件困难,适当減免也是合情合理的。


另外,在此次物权编草案中还首次对“居住权”做出了明确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并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就是为了解决现在社会上没有房屋但又需要居住的这部分人的问题。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王俊峰说,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时代特色、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立法史上一个里程碑,不仅适应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需求,也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走上新的台阶。


民法典明确房屋70年自动续期,解了很多人的心结


民法典明确房屋70年自动续期,解了很多人的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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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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