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无小事——盘点全国砂石管控相关政策,共管共治砂石产业

据有关媒体披露,近段时期以来,河北沧州和福建福州相继查扣海砂14万吨和近5万吨。这预示着违规海砂的销售范围已不再局限于广东、福建、浙江、上海等沿海地区,而是有向内陆地区蔓延的趋势。

砂石作为消费量最大也是最基本的原材料,其质量事关国计民生。而海砂由于氯离子含量超标,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被严格限制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用。然而,近年来,随着砂石资源短缺,砂石价格的暴涨,少数不法分子利欲熏心,见利忘义,竟然非法盗采、销售海砂,牟取暴利,对我国建筑安全造成了严重隐患。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些海砂与天然砂外观相近,对建筑质量的影响隐蔽性又较强,而且还有很长的滞后性,所以在验收时很难发现和判断,最终导致这些海砂蒙混过关,堂而皇之地使用在各种建筑物上。

砂石质量无小事。事实上,近年来,国家多部门一直在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和违规使用海砂行为,而非法海砂之所以屡禁不止且呈蔓延趋势,其关键还在于砂石价格高企,盗采和使用海砂违法成本低且有暴利可图。而相关部门的打击不力,尤其是施工方把关不严、盲目追求低成本,也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海砂的盗采和使用行为。

顽症还需猛药治。要彻底杜绝非法海砂混入建筑市场,必须要标本兼治,精准施策,科学防控。一是要从源头抓起,按照国家十部门联合下发的意见要求,根据地区市场需求量合理布局砂石矿山,积极稳妥推进机制砂产业发展,通过释放机制砂产能来平抑价格,压缩非法海砂利润空间。二是加大打击力度,提高非法采砂成本。对非法盗采和运输海砂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心慈手软,真正让非法者付出高昂代价。三是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严防非法海砂流入建筑市场。要从交通运输、施工方、监理方多环节入手,切断非法海砂的流通和使用市场。对违规使用海砂的施工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责令其退出建筑市场。

巴中与毗邻五市构建河道共管共治机制。早在2019年7月之前,巴中已经与毗邻的广元、达州、南充、广安、汉中五市建立起河道共管共治机制,形成治水合力。据介绍,在跨界河流共管共治中,主要从水事秩序、涉河建设、防汛减灾方面实现共建共管。在水事秩序共建共管方面,按照流域统筹、属地管理原则,分别成立1个省际河道治理协调小组、3个市际河道治理协调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人员,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综合执法机制。构建了良好的流域和跨界水事秩序。在涉河建设共报共建方面,跨省跨市涉及河道整治、岸线管理等河流治理项目由涉及市州共同申报、共同筹资、共同建设。流域涉及主要河流防洪度汛统一指挥决策、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会商调度和统一提供技术支撑。

为进一步优化全省砂石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缓解砂石资源供需矛盾,推动砂石资源开发企业转型升级、重组整合、绿色发展,促进矿产开发、生态保护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向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自然资源局早在2019年也已下发了《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砂石资源有序绿色开发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在3年内形成砂石资源开发产业“集中化、规模化、绿色化、智能化”的格局,实现行业形象好、企业效益好、社会贡献好的新局面,全面建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的绿色开发新模式,真正把砂石资源开发纳入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之中。

砂石供需和价格影响工程建设预算、进度和质量,因此加强对砂石产业的规范化管理极其重要。近年来,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陆续出台了多项砂石管控相关政策,共管共治砂石产业,对砂石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紫藤花开砂石电商平台遴选了国家和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地区砂石政策,并针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重点解读。


砂石无小事——盘点全国砂石管控相关政策,共管共治砂石产业


1、国家政策

近5年国家对砂石产业关注度越来越高,发布多项相关政策或文件,主要如下:

(1)2020年3月25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等1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要点:旨在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河砂资源;逐步有序推进海砂开采利用,严格控制海砂使用范围,严禁建设工程使用违反标准规范要求的海砂。加强贵州、江西、广西等资源富集地区和需求量大地区的衔接,沿主要运输通道布局一批千万吨级大型机制砂石生产基地。

(2)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陆续公示全国部分省份砂石价格信息,表明国家发改委重视砂石价格。

(3)2019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的通知》,要求关停相邻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达不到300米的小型露天采石场。

(4)2019年2月,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的通知》。

要点:长江干流宜宾以下河道内的采、运砂船舶及从其他支流(湖泊)进入长江干流的运砂船舶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砂石堆放场所、经营场所的管理人或经营人,在接收运砂船舶砂石时,对不能提供合法砂石采运管理单的,拒绝接收。

(5)2019年1月,水利部印发《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要点:对河道采砂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提出以河长制湖长制为平台,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将采砂管理成效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体系。

(6)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机制砂、砂石、尾矿再利用等被列入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的重点产品。

(7)2018年9月,国家发改委向有关协会、八省发特急文件《关于开展砂石、水泥、混凝土等建材价格形势调研的通知》,砂石价格波动、短缺现象引起国家发改委高度重视。

(8)2018年8月,工信部委托中国砂石协会编制《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于2018年10月发布征求意见稿,这是砂石产业有史以来第一个指导意见。

(9)2017年5月,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等6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

要点:构建部门协同、四级联创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力争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农业发展新模式。

(10)2015年9月,工信部发布《绿色建材生产与应用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机制砂石工业化、标准化和绿色化进程。

2、广东政策

广东省作为基建大省,砂石需求旺盛,市场供不应求。近5年广东发布了多项产业相关政策或文件,主要如下:

(1)2020年5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要点:自2020年起连续3年组织海砂资源市场化出让,该行动计划根据广东海砂资源的分布情况,结合全省的建设用砂需求,每年向市场投放约10片海域6000万—7000万立方米海砂资源。

(2)2020年4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要点:广东省继续严格执行全省采石场数量1150个总量控制指标,同时按照全省年产建筑碎石类建筑石料30000万立方米(实方)总产能要求,向各地级以上市下达年度产能任务。同时,广州、珠海、江门、惠州、肇庆、云浮、阳江、清远、河源、汕尾等市要重点建设若干储量规模1亿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型建筑石料生产基地。

确保在2021年底前按下达任务如期达产,并在之后按年度总量平衡的原则,对因资源耗竭或政策性关闭采石场而退出的产能,及时新设置采矿权予以增补;新设建筑石料采矿权需按建筑石料产能同步配套20%以上机制砂产能。

(3)2020年3月,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主要河道年度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论证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加强广东省省河道采砂管理。

(4)2019年1月,广东省住建厅等七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点:将治理违规海砂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点工作来抓,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运输销售、违规使用海砂等行为,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5)2018年8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颁布了《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规范》,保障广东省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6)2017年12月,原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等联合印发《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

要点:通过逐步淘汰落后采选工艺,积极引导矿业企业提升集约节约开发水平,推进矿产品深加工,提高矿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竞争力,推行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绿色矿山发展模式.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实现矿山“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协调发展。计划到2020年,广东省建设250个绿色矿山。

(7)2017年12月,原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点:进一步精简矿政管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

(8)2017年5月,原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要点:科学部署广东省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保障广东省矿产资源安全稳定供应,促进广东省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建筑用花岗岩、灰岩、砂岩、大理岩、玄武岩和建筑用砂等矿产资源都在规划范围内。

(9)2016年广东省水利厅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主要河道堆砂场规划设置和管理的办法》。

要点:加强广东省主要河道管理范围内堆砂场管理,确保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行洪安全、水工程安全和航运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

“广东省独特的地理位置与丰富多样的自然资源,为全省经济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广东省更是直接作为建设基地而存在,省内砂石矿山为包括香港机场在内的重点工程项目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供应。”大力发展机制砂,建设机制砂生产基地,保障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工程用砂长期稳定供应,是当务之急也是时代趋势。

然而,广东省的砂石骨料供应情况并不乐观。近年来因河道禁采,广东省河砂供应量大幅锐减,“砂荒”问题愈演愈烈。如何保证大湾区基础设施及省内其他重点工程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砂石骨料保障仍急需加强

  

对河砂资源相对丰富的广东省而言,多年以来,其砂石供应比较稳定。但是,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广东省多个地方开始对流域内主要河流干流与重要支流采取河砂禁采政策,遏制过度开采,严厉打击非法采挖行为。

 

“由于建筑用砂供应不足,不少重点工程项目被迫推迟,‘砂荒’的出现也让盗采监管压力更为突出,市场上不合格的泥沙、海砂的流入对工程建设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胡幼奕说,2018年以来,刚起步的机制砂石因产量低尚不能及时‘补缺’,对当地经济发展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造成了较大影响,引起了国家及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

 

而要全面推进机制砂高质量发展,首要的是要有砂石矿山,让其有石可制。然而,据中国矿业据记者了解,广东省原有砂石矿山数量大幅缩减,新投放采石场数量不足,而且中大规模砂石矿山数量比例明显偏低。公开信息显示,2013年,广东省砂石土采矿权1082宗,截至2018年12月,其有效期砂石土采矿权仅剩余514宗,其中建筑骨料类采石场271宗,大量砂石矿山因林地使用、环评等手续不完善而停产。同时,新设矿权明显减少。而在现有的砂石矿山中,小型规模占比偏高,中大型采石场占比明显偏低。

矿山规模偏小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矿山建设成本显著提高,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内生动力不足。

  

  

据了解,广东省建筑用砂存在保障能力弱、供需不平衡的特点,而辖区内丰富的石矿资源正是生产机制砂的优质材料来源。大力发展机制砂,建立机制砂保障供应机制能够很大程度上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用砂需求,减少区域用砂压力,降低本地工程建设对外地砂源的依赖,保障工程质量,最大限度减少市场上海砂的违规使用。同时,发展省内机制砂生产将大幅减少不必要的运输,提升资源利用率。

值得可喜的是,近年来,广东省砂石行业在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已探索并积累出了一些经验和模式,其中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大型化、超大型化砂石企业不断增加,并着手建设高质量的绿色砂石骨料生产线,不断提高机制砂生产标准,让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要求。而随着这些大型、超大型砂石矿山生产线的陆续投产,广东省“砂荒”问题将从根本上得到缓解,砂石矿山也将不断朝着服务期限长、产量规模大、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砂石无小事——盘点全国砂石管控相关政策,共管共治砂石产业

3、广西政策

广西是砂石资源大省,由于临近广东,且有西江等便利运输条件,为广东省供应河砂和建筑碎石。广西近年来砂石相关主要政策如下:

(1)2020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要点:限制和减少原矿石外运,限制优质碳酸钙资源作为砂石原料开发。大力发展机制砂石,加强与砂石需求量大地区的衔接,沿主要江河和运输通道布局若干砂石集中开采区和大型制砂企业。

(2)2019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广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3)2018年8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要点:广西各市县应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采矿权总数和砂石采矿权数指标控制采矿权数量,不得超指标设置采矿权。

(4)2017年1月1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要点:一明确河道采砂应当科学规划、总量控制,有序开采、保护生态,严格监管、确保安全;二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三明确对河道采砂监管承担较多职责的部门,如水利、公安、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四明确提高监管力度,联合执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河道采砂执法的实际,组织水利、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林业、海事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采砂行为。

(5)2016年,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

要点:到2020年,自治区砂石采矿权数量控制在996个以内,比2016年减少346个,形成自砂石开发基地化、规模化、规范化的开发格局。


砂石无小事——盘点全国砂石管控相关政策,共管共治砂石产业

4、海南政策

海南海砂开发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条款,包括《矿产资源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应地方法规和条例。海南并未对海砂的资源量和年开采量进行系统统计,海南海砂开发无序混乱,各类非法海砂开采活动频繁。

2020年3月,根据海南省政府部署,海南省地质局组织对海南岛周边海域的海砂全面开展勘查评价工作,摸清海砂资源家底,并对重点海域进行详细勘查,这是海南省首次开展海砂资源储量全面勘查。海南省地质局还将在2021年至2023年间,全面实施琼州海峡西口、珠碧江入海口、万宁南海域、东方外海域等约2211平方千米海域面积的海砂调查评价工作,为海砂淡化项目提供资源保障。

5、福建政策

福建海砂资源以其分布广、规模大、品质优和运输方便而获得开采者青睐,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沿海除厦门市外,其他地方均有开采海砂活动。由于受到利益驱动的影响,无证和不交纳矿产费及海域使用金普遍,福建沿海违法采砂事件屡禁不止。

2019年8月,福建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工信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福建海事局制定发布了《福建省保障建设用砂规范发展指导意见》。

要点:进一步规范机制砂、河砂、海砂等建设用砂资源利用,保障建设用砂供应和工程质量。加强海砂资源勘查利用及开采作业监管,严格控制海砂使用范围,严禁将海砂违规用于建设工程结构用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盗采海砂。


砂石无小事——盘点全国砂石管控相关政策,共管共治砂石产业

6、结语

综上所述,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区层面,都十分重视砂石供给和管控工作。这些政策都将有利于保障砂石供应和价格的稳定,促进砂石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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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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