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战”,为保卫停车位

“大战”,为保卫停车位

如今各种车辆越来越多,尤其是私家车,不说一家一辆吧,起码也差不多。在城里,车辆多,停车就成了难题。在车辆多,车位有限的情况下,往往会有各种各样的,因停车而发生的冲突。

今天,说是在山东淄博发生了一起围绕着停车位的“大战”,极富戏剧性。可惜的是,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结果。尽管,经过了有警方物业参与的多次调解,甚至,走上了司法程序,但是,是非清楚的事,不知为啥,结论就这么难?

事情起因,说是一位女士将宝马车临时停在她人车位上,车位主人开着陆虎车回来后,电话联系挪车。宝马女说的好,但迟迟没有行动。陆虎女着急,估计是说话语气有点冲,结果,宝马女竟然直接关了手机。

如此,宝马车楞是霸占她人车位三天。此极端行为引来陆虎女的报复,用陆虎车将宝马车堵在车位上,时间长达147天。这期间,宝马女找物业,找警方,多次与陆虎女协调,可在费用上无法达成一致。

陆虎女要求,占自己车位,一个月得1万,可宝马女只愿意按照物业标准停车费支付,即一天19元。协商不成,宝马女找来叉车,准备将陆虎车挪开,谁知陆虎女更绝。陆虎女在车里放了一个标价145万的花瓶。

接下来,路虎女养了支藏獒看车。次日,藏獒中毒死亡。无奈走司法程序,可总得有个过程。至于庭外调解,陆虎女明确要求对方“真诚道歉”。呵呵,这个“真诚道歉”说起来容易,但是,标准的掌控全在陆虎女处。如此,该起车位大战就陷入了僵局。

其实,这事难吗?这事复杂吗?这事发展到此,值得吗?有必要吗?不用说,答案肯定是,很简单的事情,根本不值得如此闹腾。问题是,事实却如此,那又为啥呢?

缺乏对私有财产的尊重。停车位,我们都知道,这是有“主人”的。不管是物业的也罢,或者是某单位的,甚至是市政的,尤其是私人的,这都会很明确标注的。有些车位,是可以付费使用的,有些车位是不对外的, 至于私人车位,基本都是不会对外的。

私人停车位作为产权清楚的私有财产,这是必须受到保护的。任何人,任何单位,若是占用私人停车位,那就是妥妥的侵犯私有财产,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除非,注意是除非,征得停车位主人的同意。比如说,这位宝马女没有征得她人同意,将自己的车辆停在她人的私人车位上,完全就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

换句话来说,停车位主人电话联系,此时,宝马女就该“立即迅速马上”赶到停车处,挪开车辆,并且对停车位主人表示感谢与歉意,或者承担必要的费用。谁知道,该事件中的宝马女,没有行动不说,竟然关手机了?到此,我在想,若是陆虎女,即停车位主人要是强行将宝马车挪开,有没有问题呢?毕竟,这是在维护自己的财产,这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说够不上“损坏公私财物”吧。

对方违法在前,找物业,找警方,都是协调联系,肯定需要过程,此段时间,停车位主人的合法权益,彻彻底底的被侵犯中。要是说停车位主人强行挪开宝马车,我以为,不应该被追究责任的。就如,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对侵犯权益者造成的任何“伤害”,都应该是合理合法的。

及至于,后面的相互争斗,我以为,很不应该的。这本就是停车位主人,即陆虎车女想法设法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说,在努力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法律就应该是完全保护的。停车费要求是一月1万,哪怕是一天1万,那也是停车位主人的权力。不明白的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还要多次协调?走司法程序,也迟迟没有结果?

该起车位大战,根本就不应该发生的。私人停车位这是典型的私有财产,任何人任何机构都不能侵犯。若是如宝马女这种霸道人,就应该被追究责任才对。咋还有资格,有机会来对抗停车位的主人呢?

总之,这不仅仅是保卫停车位的事情,而是,是否尊重私有财产的大是大非问题。在此,我是坚决支持陆虎女的任何维权行为,哪怕将侵占私家车位的宝马车砸掉,都应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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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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