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开展全面整改,跟所有电商商家都有关,这几条是重点

平台开展全面整改,跟所有电商商家都有关,这几条是重点

截止目前,浙江省有网络交易平台310个,网店数量超过900万家,年交易额超过8万亿元,网店数量、网络商品交易额分别占全国的近50%和70%,2020年直接创造就业岗位超过1500万个。

随着平台企业的快速发展,部分平台出现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譬如,实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于成本价销售等涉嫌垄断行为;利用虚构交易、虚假评价、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宣传等不正当手段,妨碍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影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6月1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集全省310家网络平台负责人,召开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指出平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平台企业提出全面自查、限期整改的严格要求。

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全省310家平台企业全部纳入本次自查范围,依照《电商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针对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重点整改工作:

(一)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如实施“二选一”、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刷单、商业诋毁等行为;

(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如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等极限词,未经审查发布特殊食品、医药、医疗器械等广告,发布诱导点击广告等行为;

(三)知识产权侵权及销售不合格产品:销售侵犯姓名,字号、注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专用权的商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等行为;

(四)平台监管责任方面:针对平台内商家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行为,是否具备经营资质,是否按要求公示身份、营业执照、行政许可等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是否销售管制商品等行为,平台具有监管责任。

(五)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是否未经同意,擅自搜集、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是否以默认同意的方式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以未明码标价、虚构原价、划线价等方式实施消费欺诈。是否利用规则“霸王条款”扩大解释权利、免除自身责任或增加消费者义务等。

虽说这是针对平台的自查整改通知,却与所有电商商家息息相关。严查平台的“二选一”、刷单等行为,对于普通商家而言,无疑是利好的消息;而商家也需要配合政策,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如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及时在店铺中亮照等。


以下是《关于开展全省平台企业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全部内容:


关于开展全省平台企业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平台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决定在全省平台企业部署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整改目标

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要求各电商平台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对照梳理问题清单,通过自查、督导、评估和整改,将各项合规要求内化到企业经营管理中,建立健全平台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平台企业治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营造平台经济公平竞争、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自查整改对象

按照“抓重点”和“全覆盖”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监管总局行政指导的我省五家平台企业为重点,将全省平台企业全部纳入本次自查整改范围。

三、自查整改重点

依照《电商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五大方面共116项整改事项(附件)全面开展自查整改:

(一)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方面。是否存在实施“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协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是否存在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公平竞争、实施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方面。是否发布涉政、涉秘、涉恐、涉黄等违法广告,是否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等极限用词。是否存在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烟草、野生动植物广告,未经审查发布特殊食品、医药、医疗器械等广告,以弹窗等方式欺骗诱导消费者点击等违法行为。

(三)知识产权侵权及销售不合格产品方面。是否存在销售侵犯姓名,字号、注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专用权的商品,是否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食品等。

(四)未依法履行平台责任方面。是否怠于履行身份核验义务纵容放任伪造身份、假冒资质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发生。是否疏于履行检查监控义务发布管制刀具、易制毒原料、电子烟,野生动植物和特供专供名义的商品信息,是否疏于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未按法律要求持续公示身份、营业执照、行政许可等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

(五)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是否未经同意,擅自搜集、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是否以默认同意的方式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以未明码标价、虚构原价、划线价等方式实施消费欺诈。是否利用规则“霸王条款”扩大解释权利、免除自身责任或增加消费者义务等。

四、自查整改方式

(一)全面查摆问题。对照问题清单,综合历年消费投诉、违法举报和监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情况进一步明确自查目标。从交易规则、入驻审核、信息公示、支付渠道、物流快递到售后服务等环节,围绕竞争合规、风险防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多层面、多方位、多角度查找梳理问题,力求无盲区无遗漏,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二)逐项对照整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全面列出整改清单,逐条逐项制定整改举措,严格落实整改任务,做到逐项整改消号。要分门分类落实整改措施、对问题清晰明了的,要及时纠正,立查立改;对问题复杂的,要追根溯源,系统整改;对边界不清的,要全面梳理,明确合规边界,从严整改,开展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自查整改。

(三)强化建章立制。深入剖析问题存在根源,举一反三,立足长效治理,全面修改平台管理各项规章制定,建立完善平台合规管理体系,优化平台治理体系,落实完善内控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的合规意识。

五、自查整改时间

(一)查找问题(6月15日前)。成立工作小组,梳理存在问题,明确任务分工,按照要求全面查找问题。根据问题查找症结,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举措。

(二)落实整改(6月25日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列明整改时间表,制定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分层分步推进整改。

(三)完成报告(6月30日前)。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相关举措和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六、自查整改要求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各平台企业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对此次自查整改工作的认识,强化行动自觉,要全面学习并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合规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二)对标对表,深入开展合规自查。各平台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牵头,各业务部门组成的自查整改工作专班,逐一对照问题清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各业务板块进行全面深入自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追溯倒查,深入工作流程、业务逻辑和产品模型分析成因。

(三)明确举措,完成自查整改任务。各平台企业要严格制定自查计划,明确具体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图,确保工作完成进度要求,问题逐条落实措施,整改尽快到位,保质保量完成自查整改任务。自查整改报告要求思想认识到位,问题查找全面、原因剖析深刻、证明材料详实,每一个问题必须对应具体措施、落实计划表和责任部门。

(四)持续推进,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各平台企业要确定专人负责平台合规工作,有条件要成立相关工作部门,建立内部管控制度,完善平台规则和用户协议,落实入驻核验、检查监控、违规处置等管理措施,要将合规要求全面融入经营模式和业务流。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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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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