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苏17 苏轼的仕途算不算是怀才不遇?
断章其罪
前面文章讲过,宋代的官僚体系冗杂,入馆不是实职,但代表着朝廷对官员能力和潜力的认可,得入馆阁者,皆可造之材。
关于苏轼在乌台诗案中被定罪的理由中,有一个小细节,要为李一冰先生的《苏东坡新传》做一个勘误,先生在这里写得是“登科后,入馆多年,未甚进擢……”
李先生在文献资料查阅时或许出了些偏差,对于没有标点符号的古文,在断句学上,又有些小失误,才至此误。
“登科后未入馆,多年未甚进擢”出自朋九万撰《东坡乌台诗案》原文,亦与史料相符。
苏轼于嘉祐二年(1057)进京应试。《宋史》记载,苏轼于治平二年(1065)进入三馆之一的史馆,此时距离他参加科举考试已经八年。
之所以在此勘误,实因我在查阅乌台诗案资料时发现,很多文章中的资料,都是引用自《苏东坡新传》,而非史料原始文本,这样一错再错,一传再传,实在不该。
我想,很多过往历史的迷局,怕就是在这种不求甚解之中,逐渐成为了无法拆解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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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乌台诗案的卷宗正题,御史台给苏轼定的最严重罪名是,因科举后未入馆,多年没有被提拔,再加上朝廷在选拔人才上一直和他的态度相左,于是这个人就写诗文讥讽朝政,肆意报复,还把这些作品传播给很多人看,让大家误以为他说的才是对的。
御史台写的都是表面上的事实,但实际上,他们是在给苏轼的早期仕途做断章取义。
苏轼确实在科举后没有入馆,也很多年没有被提拔,但其中理由是什么呢?
嘉祐二年(1057)科举,苏轼在京城一考成名,仁宗认定这是未来的宰相之才,欧阳修认定这是自己在文坛上的接班人,如果按照正常逻辑,怎么可能不入馆阁,怎么可能不受重用?
就在苏轼踌躇满志之时,蜀中丧讯传来,他只得与父亲、老弟一起回乡守孝三年。
嘉祐四年(1059),苏轼丧满归京,两年后(1061)再次参加制科,以百年第一的好成绩授大理评事,外放凤翔府签判,这是北宋常规的年轻干部培养套路,正常的话,外放考核期满,回京后必有重用。
果然,四年后,治平二年(1065),苏轼一回京,就被送入馆阁,进入了下一代中央班子的培养小分队。
然而,治平三年(1066),苏父病逝,苏轼再次返乡守孝,又三年。
等他再次回到京城,朝中局势已由新党掌控,全不是他熟悉的那个世界了。
关于苏轼仕途的背景,御史台的官员们,可能不清楚吗?
因为“多年未甚进擢”,所以“撰作诗赋文字讥讽”,他们以这种断章取义的手段为诗案定罪,其心何欲,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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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犀 原创
《重新认识苏东坡》是我自2021年起之日更文章,以地点或事件为节,每月讲述苏轼人生片段,不求全,但求心与坡公片刻共鸣。
苏学已是显学,我不乞更多新颖之贡献,但求更多人了解、理解苏轼这样一具历千年而不朽之伟大灵魂,已不枉余生每日之“苏写时间”。
是为日跋
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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