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客户中暑身故,天安人寿非说不算意外伤害是疾病气坏家属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从一份裁判文书获悉,天安人寿保险一客户因热射病(中暑)去世,其家属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却说客户是因疾病死亡拒赔。

独家:客户中暑身故,天安人寿非说不算意外伤害是疾病气坏家属

客户因热射病抢救无效去世

2017年12月3日,李先生在天安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无忧意外保险,李先生履行了交保费义务。天安人寿发放给了天安人寿意外无忧卡,同日生效。2018年7月21日11时李先生干活时突然倒地,经抢救一日无效死亡,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进行抢救,在医院的住院病案中主要诊断为热射病,而且在诊疗过程中说明,反复向患者家属交代热射病死亡率极高,花费高,预后差,家属表示知情理解,并放弃治疗要求自动出院,签字出院。李先生家属向天安人寿申请理赔不能,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天安人寿赔偿10万元保险金。

天安人寿说客户是因病去世

天安人寿保险辩称,李先生在治疗过程中主要诊断为热射病,可以看出李先生是因病去世。在保险合同中2.3.1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中止。关于意外伤害,是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主要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因被保险人李先生是因疾病死亡,并不符合合同中关于意外伤害的约定,因此应当驳回其家属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李先生在省二院的诊断为热射病,热射病就是中暑。“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尽管中暑的发生源自体内,但导致中暑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天气或外部环境的炎热,进而引发身体机能的变化,归根结底是外来因素导致;另外,从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后果来看,中暑发生的过程是不可预见的,而且热量积蓄导致的后果也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特点,并非人自身疾病因素导致。

李先生在天安人寿保险投保了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险金10万元的保险,现李先生因意外伤害身亡,天安人寿保险应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其家属理赔金10万元。

不知天安人寿总经理陈玉龙对这件事怎么认为,觉得中暑是生病还是意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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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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