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客户接3条短信后惨叫被盗刷 银行却称频刷POS机所致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华夏银行沈阳分行一客户银行卡被盗刷损失了将近四万,银行却说出各种理由推卸责任不肯赔偿,客户一怒之下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独家:客户接3条短信后惨叫被盗刷 银行却称频刷POS机所致

客户银行卡被盗刷损失近4万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郝先生是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的储户,2017年2月5日19时前后,郝先生在铁西区万象汇四楼黄记煌就餐期间,接连接到华夏银行数条短信通知:2条银联现金取款通知,数额分别为人民币4971.78元和4971.78元;1条银联手续费通知,数额为人民币12元;1条银联境外消费通知,数额为人民币29652.75元,总计盗刷损失:39608.31元。

郝先生意识到银行卡被盗刷,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立即通过手机拨打华夏银行客服电进行了挂失,随后拨打110进行报警。

经查询,上述记录显示3笔交易行为均发生在泰国,而当时郝先生以及银行卡原卡均在沈阳。为此,郝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华夏银行沈阳分行赔偿其银行卡盗刷所损失的39608.31元。

银行不肯承担责任

华夏银行沈阳分行辩称,我行已尽到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郝先生在我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存款凭证及其账号和对应的密码是银行判定客户交易的身份的依据。郝先生因泄露或丢失存款凭证、账户、密码等原因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郝先生承担。

不排除郝先生与他人合伙,将银行卡复制,并将密码告知他人,由他人在境外交易的可能性。

郝先生存在使用涉诉的银行账户频繁进行了pos购物消费及微信绑定银行卡、手机网上银行交易支付的行为,加大了郝先生银行卡被复制、密码泄露的风险和存在的可能性,因此,即使是被盗刷,也是郝先生因未妥善保管和谨慎使用银行卡及密码,密码泄露导致的,郝先生亦应承担全部过错。

银行电脑系统能否有效认定克隆卡,在现今电子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电脑系统的安全和漏洞的攻防始终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不应对银行苛刻要求。

即使郝先生银行卡被盗刷,犯罪嫌疑人已构成犯罪,根据先刑后民的原则,法院应中止审理。

法院认为,华夏银行沈阳分行作为涉案银行卡的发卡银行及专业的金融机构,对郝先生的银行卡账户资金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并有义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提升银行卡防伪能力。

本案华夏银行沈阳分行未能保障银行卡足够高的安全性能,违反了其应负担的安全防范义务,最终导致郝先生存款损失,根据双方所订立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华夏银行沈阳分行显属违约。

同时,其对郝先生的存款被非法盗刷的事实未能举证证明郝先生在卡片及密码保管的过程中存在过错,故华夏银行沈阳分行对于郝先生的财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华夏银行沈阳分行向郝先生赔偿39608.31元。

不知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现任行长范永华是否重视客户的资金安全,如果案发时范永华在任,会督促银行及时承担该承担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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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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