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开堵路车 获刑十个月 如此判罚是否过重?

近日苏州吴江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因为停车被堵,驾驶员一怒之下驾车撞开挡路车辆,结果获刑十个月(缓期一年执行)。网友们普遍认为量刑过重。让我们看看事情的原委。

撞开堵路车 获刑十个月 如此判罚是否过重?

今年1月份,田先生在一个停车场内正规停好汽车,办事回来后发现两辆车违规停放挡住去路,导致他无法驾车离开。而且,这两辆车都没留挪车电话。田先生拨打当地的市民热线寻找车主,一名车主赶到现场开走了堵路的车。但另一辆宝马汽车的车主却始终没有现身。田先生等待一小时,车主也没有回来,他又气又急之下开车将堵路的宝马汽车撞开离去。事后,被撞车主报案,田先生也在事后主动自首。

撞开堵路车 获刑十个月 如此判罚是否过重?

田先生撞开堵路车的行为造成了对方5万元车损,且是故意所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虽然田先生主动赔偿了对方全部损失且取得了对方谅解,但因为已经触犯刑法,仍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一年执行。通俗点说,如果一年内田先生没有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这十个月的牢饭就免除了。但是,背负有期徒刑的罪名毕竟不好听,成了有“前科”的人了。

在此次案件中,法院的判罚依据当然是《刑法》,而且也利用判决引导人们遇到类似事件不能利用开车冲撞的暴力手段去解决。而且,考虑到田先生的违法行为事出有因,所以判决为缓期执行,并不需要他到监狱服刑。我们认可法院依法判决的结果,也理解法官引导民众不适用暴力手段私下解决问题的良苦用心。但大多数网民仍然怨声载道,不服判决。因为,事件的始作俑者,违规停放车辆堵住道路且没有及时返回挪车的宝马车主,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撞开堵路车 获刑十个月 如此判罚是否过重?

这就让人产生了很不好的联想,大家是不敢去撞开堵路的车了,但都敢随便停车堵住车位里的车了。反正堵住别人的车位也不用负法律责任,车位里的车要是敢撞开我的车,他就得既赔钱又坐牢。最后,只能令堵车堵路的那些恶人有恃无恐,被堵的只能选择忍气吞声,无形中加重了社会的不平感。而各大城市的中心城区普遍缺少停车位,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车主有恃无恐地方便自己停车、堵住他人出路。我想,这样的导向肯定不是司法所追求的目标。

如果现行法律缺少对堵路车主的惩处条款,那就应该尽快补充、修改相关条款,让人们既不敢一怒之下开车冲撞,也不敢轻易地违规停车、堵车堵路。这才是法律应该起到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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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标签:有恃无恐   有期徒刑   车位   刑法   车主   判决   事后   案件   暴力   法院   主动   手段   条款   车辆   事件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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