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事件中关于女方代笔是中性的行为

吴亦凡事件中关于女方代笔是中性的行为

转自微博,作者:卢诗翰,侵删

吴亦凡这个事情阶段性结果出来了,剧情的离奇曲折超乎任何人的想象。
但我觉得,目前许多存在争议的问题,乃至网上的争辩,都是源于大众并没有形成共同认知

1 找代笔和大V爆料,未来会是和找律师一样的常见操作。

警方在通报中说明了“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不是女方当事人自己写,而是由徐某缮写。
于是站吴亦凡的觉得这是女方罪证,“她居然请代笔”
站女方的则拼命辩解“请代笔怎么了?”

但我觉得,这个问题根本不是重点,也没有什么争辩意义。因为未来,随着社交网络媒体的进一步发展和普及,“找代笔找大V发声”这个操作,应该会成为和找律师一样的必定流程。
代笔,必然会成为一个不带感情的中性词汇,就像今天上法庭你会找律师一样。
不论原告还是被告,都不会有人对他们找律师感到奇怪和不解
更从来不会有人说“他不是势单力薄的被害人吗,怎么还有钱找律师?”

因为社交媒体时代,一个好的代笔对于事情的描述,传播以及发声,实在太重要了,女方的爆料其实早几天就出现,但是直到“决战”一文才爆火引起大众关注。
所以我认为以后大家对“代笔”这类操作都要习惯并理解,这个就和找律师是一样完全正常且合理的行为。

事实上我在当天就发现这点了~原文文字非常老辣,大概率是文字工作者创作,
当时没提,一个是我觉得没必要,不影响事件本身性质,二是大众没有形成共识,甚至女方都觉得“有人代笔”是不对的操作,你提这个会觉得你是不是在污蔑女方。

其实这种操作,我觉得以后大家不妨大大方方的,以看待律师这样的视角去看待。
ps:其实这个趋势从两年前就显现了,当时的网易裁员也是当事人在各方建议下不断修改改进爆料文章最后爆火的(具体见我截图2)

吴亦凡事件中关于女方代笔是中性的行为


2 论心和论迹

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找代笔,应该和找律师一样,都是中性的行为
可以将自己的情况更直观的描述,更清晰表达自己的法律诉求,这些都没有问题。
关键是看描述和维权的过程中有没有存在夸大和歪曲。

这一点上,应该要论迹不论心,
有人说,女方想红,所以她不对,这个认知是不对的,

想红,是一个论心的操作。
所有人都存在想红的想法,这没什么好否认的,你真要上道德,甚至可以说,那些免费帮助弱者的义务律师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道德心呢,所以这个没什么讨论意义。

关键是具体执行中,有没有存在夸大和扭曲。

这也就是我前两天说的,不要管女方的诉求和初始想法是什么,是想红还是为了帮助其他女孩还是两者都有是二八开还是八二开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大家应该聚焦,她对于吴亦凡的指责,这些实锤,最终回归法律,能不能在法律上站住脚跟。
即我列举的那几条“税,毒,未成年”(或者我没提到但其他违反法律的)

简单来说,不能双标
不能你YP你是好明星,我想红我就是犯罪

大家都论心,
那就是,你作为明星要起到公众人物榜样和担当,我作为素人也会靠自己实力去拼搏。

而如果大家都论迹,
那就是,你有没有存在QJ偷税未成年等违法行为,我是否存在造谣诽谤勒索等违法行为。

所以说,这个事,最终还是要回到法律上来,让法律说话,而不是互相大肆攻击。

有人疑问,为什么很多人聚焦“代笔”,因为许多大众的认知还是,代笔的内容,都不是自己写的,肯定存在夸大和虚假。
但我的认知是,是谁写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写的这些内容是否和事实相符是否存在夸大和歪曲,最终还是要回归法律和事实。
法律和真相才是一切疑问的最终答案,而不是盲目的舆论。

很多人担忧,以后都是代笔,那不是营销号满天飞了?
醒醒,营销号早就满天飞了,所以你说别找代笔,那吃亏的只有老实人,也不具备落地执行可能。

正确办法反而是正视这个情况,将其纳入正规化管理,甚至以后代笔和营销号都像律师一样要进行考核,谁夸大谁编造都要付出责任和代价。这才是解决谣言回归事实的最好办法。

吴亦凡事件中关于女方代笔是中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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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9

标签:女方   大众   爆料   社交   当事人   认知   决战   事实   想法   疑问   道德   意义   律师   操作   法律   数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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