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花圈、冥币、寿衣,女子报复前男友现任被判1年,网友:少了

情侣间分分合合,是生活常态,有的人分手后很快开始了新的生活,也有人始终沉浸在过去里无法走出来,心怀怨念。四川南充市的女子张某,她和前男友分手后,前男友很快认识了另外一个女生刘某,并走入了婚姻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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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张某十分不甘心,产生了报复心理,给“情敌”刘某的母亲送了花圈、寿衣、冥币等物品,刘某的母亲收到花圈后,被气倒了,在医院住了7天。

这还不算完,张某还以刘某的名义,发布了大量招嫖信息,并且留下了刘某的电话,这使得刘某多次被陌生男人打电话骚扰,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打算跳楼自杀一了百了。好在民警的积极开导,刘某才放弃了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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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天网恢恢,张某最终迎来了法律的制裁,经过医学司法鉴定,张某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当地法院认为她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他人的生活,情节恶劣,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对此,有网友认为,这不是送花圈那么简单的问题,而是肆意地侮辱和骚扰别人,差点酿成了命案,让刘某和母亲差点失去了生命,才判刑1年多,有点太轻了。对此,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刑法》293条规定: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的所作所为,是对刘某及其母亲人格的侮辱,造成了严重后果,被判刑一点都不冤枉。若是她能早点放过自己也放过别人,开始新生活的话,或许就不会锒铛入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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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认为,一个合格的前任,就应该像“死了一样”,这里的“死”,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亡,而是从此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彼此相忘于江湖,不再有任何的交集。但有的人则不然,不能做到好聚好散,想用各种办法留住对方,结果让对方越走越远连朋友都没得做,还让自己坐了牢。

福建霞浦县的丁某和女友分手后恋恋不舍,挽回无果便打算要挟对方,告诉前女友,自己之前拍了她的裸照和相关视频,要么复合,要么给他50万人民币,否则他就会相关照片公布到网络上,让对方无法做人。

但丁某的前女友不是软柿子,没有被他恐吓到,而是直接报了警。之后,丁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被检方提起了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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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根据最高院颁布的司法解释,罗某敲诈了50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特别巨大”。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并不是每一段感情都能修成正果,可能是性格不和,可能是家庭原因,这都是很正常的。但在生活中却有很多人跨不过去感情这道坎,用极端的做法来证明自己的情感,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别人。但不管怎么说,都不能违法犯罪。

曾经相爱过的两个人,分手之后难以成为普通朋友,因为总有一方不甘心,但也不必要苦苦纠缠,“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也是对过去美好回忆地最好守护。

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一新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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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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