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中叶,沙俄趁清政府衰落之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中国割走了大片领土。其中,最主要的是1858年的《瑷珲条约》和1860年的《北京条约》。
《瑷珲条约》
1858年5月28日,清政府与沙俄签订《瑷珲条约》。该条约规定:
《瑷珲条约》割让给俄罗斯的土地面积约为100万平方公里,包括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和犹太自治州,以及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的广大地区。
《北京条约》
1860年11月14日,清政府与沙俄签订《北京条约》。该条约规定:
《北京条约》割让给俄罗斯的土地面积约为50万平方公里,包括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和库页岛北纬54度40分以北的地区。
割让土地的总面积
《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割让给俄罗斯的土地总面积约为150万平方公里。这大约相当于中国现今领土面积的1/10。
割地影响
俄罗斯从中国割走的土地,不仅使中国丧失了大片领土,也对中国东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割地后,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接壤的边境线长达4300多公里,给边境管理和国防安全带来了巨大压力。此外,割地还导致中国东北地区与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的陆上联系被切断,对东北地区的对外贸易和交流产生了不利影响。
俄罗斯从中国割走的土地,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段屈辱历史。这些土地至今仍被俄罗斯占领,成为一大历史遗留问题。
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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