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转账2.5万,银行却转成25万,起诉三次法院均判银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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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柜概不负责",这句话是银行服务大厅中耳熟能详的标语,意味着一旦客户离开银行营业窗口,银行便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这一原则在实践中却存在着明显的双重标准。

当客户因疏忽而导致少付现金时,银行往往会理直气壮地挥舞"离柜概不负责"的大旗,拒绝为客户的经济损失买单。

他们毫不留情地将责任推卸,要求客户自行承担疏忽的代价。

但是,一旦银行方面由于工作失误而多付现金给客户,他们便会竭尽全力追讨,理由是客户"不当得利"。面对客户的质疑,他们总是以一副无可奈何的姿态,坚持要将多付的款项收回。

这种做法在公众眼中无疑是"霸王条款",但令人震惊的是,尽管诟病之声不绝于耳,银行至今仍未就此问题作出任何改变。

让我们拭目以待,在美丽的云南,究竟发生了一桩怎样的真实案例,见证银行被这一做法拖入了纠纷的泥淖。

故事的主人公刘先生是云南本地一名经营着小规模批发生意的商人。有一天,他与一位长期的供货商达成协议,需要向对方支付25000元人民币作为一批货物的货款。

为了尽快完成付款,刘先生便携带着25000元现金前往当地一家银行网点。他清晰地向银行工作人员表达了自己的意愿 - 需要将这25000元汇至供货商提供的银行账号上。

令刘先生感到疑虑的是,尽管他已明确交代了转账金额和对方账号,但负责办理业务的那名银行职员当日的状态似乎有些恍惚。

面对工作人员的这种怠慢态度,刘先生内心颇为不满,但为了避免延误业务,他选择沉默地在一旁观察操作流程。

就在刘先生疑虑重重之际,仅仅过了5、6分钟,负责人便满脸堆笑地通知他,汇款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刘先生接过递给他的回执单,匆匆扫了一眼后,相信银行一定没有出现任何差错,便悠然自得地返回家中。

刘先生刚回到家中,还未来得及坐下休息,手机就响起了铃声。他有些疑惑地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原来是供货商打来的电话。

接通后,他满怀期待地等待对方感谢的话语,却没想到从电话那头传来的竟是供货商极为焦虑的声音。

"刘先生,我们之前可是商定了25000元的货款,您怎么会多付了这么多钱给我?"供货商语气坚定地质问道。

面对刘先生的疑惑,供货商缓缓解释道:"没错,我们确实是约定25000元的货款。

"怎么会这样?难道是银行在操作时出现了严重失误?"听到这个惊人的数字,刘先生顿觉天旋地转,他实在无法相信银行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他几度反复询问,生怕对方弄错了数字。但供货商却咬定了事实,坚称绝无半点疏漏。

刘先生心中虽是将信将疑,但终须自己与银行方面求证。

供货商的话语令刘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他只得主动拨打银行咨询热线,想要彻底查清事情的原委。

银行方面的回复却出乎刘先生的意料之外。对方不但坚决否认存在任何差错,甚至对刘先生的疑问视而不见,直接以生硬的态度将他的来电挂断了。

刘先生虽然怀疑重重,但在双方都已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他只能将信将疑,主动告知供货商:"既然如此,你们就安心收下这笔款项吧。

供货商自然是喜出望外,对于突如其来的275000元"意外之财",他自然也是不会客气,当即便打算提取多出的225000元离开。

眼见这笔意外之财悄然流入私囊,供货商喜不自胜,他干脆利落地将这225000元中的大部分存入了自己的私人账户,准备用于其他用途。

剩余的一小部分,他则打算暂作留用,以防将来需要归还。

供货商心怀侥幸,认为只要双方互不馳射、心平气和,这件事或许就能这样一直落于平地风波。

上场追债

这件事情看似就此了结,但实际上银行方面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在进行日常的账务核对时,他们发现账目总是出现巨额的盈余,令人费解。

这个发现无疑让银行寝食难安。一方面,他们必须尽快采取行动,避免这笔款项就这样无迹可寻;另一方面,又得设法修复自身形象,以挽回公众对银行专业素养的信任。

就在犹豫不决之际,银行终于做出决定,立刻冻结了供货商的收款账户,避免账面资金遭到进一步挥霍。与此同时,他们也紧急联系上了供货商本人,态度强硬地要求对方将多收的225000元无条件全部归还给银行。

但让银行方面猝不及防的是,供货商对此爱理不理,根本不予理睬。他盛气凌人地反驳说,这笔款项的确是刘先生亲自汇给他的,与银行无关。

倘若银行真想追回这笔款项,就应该直接找刘先生开口,而不是无理地找他的麻烦。

双方在几番交涉无果后,银行终于按捺不住,决定诉诸法律程序,向供货商发起诉讼!

诉讼战火

面对供货商的狡辩和百般推诿,银行方面终于忍无可忍,决定直接将其告上法庭。他们指控供货商涉嫌"不当占有"225000元款项,理应全数归还银行,并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而供货商在法庭上的辩护理由则是:这笔款项确实与刘先生有关,但与他无关。倘若真发生了差错,那责任应由刘先生一力承担,与他无需扯上任何干系。

双方在法庭上的对峙态度十分强硬,场面一度陷入僵持。最终,法官经过仔细评判,作出了对银行不利的裁决--驳回了银行的全部诉求!法官认为,此笔款项的确是出自刘先生的个人行为划拨入供货商账户,应被视为两人之间的私人经济纷争,与银行无需扯上任何关系。

面对如此判决,银行自然万分不服气,于是他们毅然决然地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三次诉讼接连失利,对银行影响无疑是沉重的。但更让银行方面倍感无奈和痛心的是,即便付出了如此昂贵的诉讼代价,这225000元超额款项却至今仍然无踪无影,遥遥无期。

眼见诉讼手段已经穷尽,银行终于意识到,要想彻底解决这宗案件,还需寻求别的出路。

三审皆败

在连番诉讼的过程中,银行方面从未放弃对那225000元超额款项的追索。尽管在一审和二审时均以失利告终,但他们仍然孜孜不倦地向更高级别的法院发起上诉。

在三审开庭的那一天,双方当事人无疑都怀揣着相当的期待。然而,当最终判决结果公布时,现场顿时陷入一片令人瞠目的寂静。

出人意料的是,三审法院仍然延续了一贯立场,再次判决银行败诉!一连三次的诉讼都以彻底的失利告终,银行方面自然是哑然失笑。

经过这番殊死搏斗,银行无疑付出了极为沉重的诉讼成本。可就在案件看似将要画上句点之时,更令人扼腕的是那225000元超额款项至今仍下落不明,令银行竹篮打水一场空。

面对如此结果,银行方面不免百感交集。一方面对案件的结果燃起强烈的不满情绪,但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世故圆滑地接受现实。

毕竟通过诉讼途径已是穷尽一切手段,要想顺利收回这笔款项,还需要另辟蹊径。

这起纠纷再次将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的双重标准暴露在聚光灯下,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反思和热议。

长期以来,"离柜概不负责"被视为银行的"保护伞",一旦顾客离开营业大厅,无论银行是否存在过失,均可以此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但当错误出现在银行自身时,他们却反其道而行,理直气壮地以"不当得利"为由,向客户狮子大开口。

如此做法无疑被舆论视为"霸王条款",是一种赤裸裸的双重标准。公众纷纷质疑,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如何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和尊重?难怪银行在此案中一再败诉,除了自身疏忽外,这种傲慢专横的行事作风也是铁证如山的罪魁祸首。

同时,此案也引发了人们对"不当得利"法律规则的反思。在法官们看来,银行试图以此追索,已然有违公允原则。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不当得利"的适用范畴是否也需要重新厘定?相信这将成为未来立法修订时需要重点考虑的一个课题。

不管如何,这起纠纷警示了我们,无论是银行还是普罗大众,在当今利益攸关的社会,唯有秉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赢得舆论与法理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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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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