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可以越过儿子过户给孙子吗?”王壮律师:3种方式→

农村房屋可以越过儿子过户给孙子吗?
有哪些过户方式?
哪种过户方式省钱?
对此,
王壮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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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专业解答

网友问

农村房屋可以越过儿子过户给孙子吗?有哪些过户方式?哪种过户方式省钱?

王壮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您好,爷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孙子:

1、买卖。通过买卖方式进行房屋过户,首先要考虑孙子是否具备房屋所在地要求的购房资格。如果孙子不符合当地相关购房资格要求,那么将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且,由于受房屋面积,居住年限,首套、二套、多套等限制,如果将房屋卖给孙子,需要按照最高的标准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则买卖过程产生的费用,可能就会比房屋继承或赠与高出不少。

2、继承。房屋继承没有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办理公证或诉讼方式予以继承。但实践中,如果有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或拒绝公证员主导的公证程序,公证机关就不能出具继承权公证书。没有继承权公证书,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法判决遗产的归属。而孙子是爷爷的直系亲属,并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如果爷爷通过遗嘱方式向孙子处分自己的房屋,则属于遗赠范畴。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所以,在实践中,为明确孙子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孙子可以在爷爷去世后60日内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继承公证的申请或者向爷爷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以书面方式表示接受遗赠或其他能够直观体现孙子已经明确表示接受遗赠的方式。

3、赠与。通过赠与方式进行房屋过户,同样也要考虑孙子是否具备房屋所在地要求的购房资格。此外,直系亲属间赠与房屋虽然也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孙子如果后来又出售该房屋,则需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贺露燕 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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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1

标签:孙子   农村   方式   房屋   公证书   宅基地   湖南   个人所得税   村民   爷爷   儿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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