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不算完,广东普宁首富风波再起,国资追债26亿

入狱不算完,该来的终究是要来的。

广东普宁前首富、康美药业前实控人马兴田可能怎么都想不到,自己的罪行早有司法定论,自己也已服刑两年多了,如今却又成了被告,而且起诉自己的就是康美药业。

近日,上市公司康美药业发布公告,法院正式立案审理康美药业向马兴田追债26亿的诉讼案件。

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比较简单,当年康美药业财务造假300亿,马兴田作为主犯被判入狱12年进去了,但普通投资者的损失赔偿却是康美药业承担了,连本带利一共26亿。

康美药业的钱哪来的呢,都是当年作为康美药业破产重整投资人的广东国资及其小伙伴们凑的,但责任是马兴田的,所以现在康美药业要求马兴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面的截图是我国民法典关于连带责任的条款,其中划红线的部分写得很清楚,广东国资对马兴田的追债是合理合法的,成功的几率也是很大的。

不过,就是这个合理合法、高成功率的追债,外界的反应却有些出人意料。

不少人认为这是白费功夫,理由也很粗暴,说马兴田早都破产了,哪还有钱给康美药业。

还有人认为康美药业的起诉是在给投资者“画饼”,毕竟,26亿对于现在的康美药业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更有甚至还同情起了马兴田,人家都已经这么惨了,何必多此一举呢。

说法很多,但总结起来就一个核心点:马兴田没钱,就算法院判罚了也是徒劳。

于是,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明知得不到执行的判罚,还有必要浪费司法资源去审判吗?就像马兴田,明明已经破产,26万都拿不出来,还有必要判他还债26亿吗?

这个问题,让灰鸽想起了M国的刑罚。

M国没有无期徒刑的说法,法官判罚时把犯人所有的刑罚累加在一起,该多少年就多少年,于是就有了上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刑期。

如果仅从人类寿命的角度来说,几十年的刑期就足够长了,都活不了那么久,多余的刑期只是个数字,根本就没法实施,与马兴田的情况类似。

不过,要是换个角度来看,这种累加刑罚还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打个比方,如果两个犯人都被判终身监禁,除了法官,可能民众对于谁的罪恶更深是模糊的,但要是一个判100年,另一个判200年,那么传递给民众的概念就不一样了。

很显然,200年刑期的罪恶要甚大于100年刑期,虽然两个人都最多只能实际执行几十年的刑期,多余的刑期也得不到执行,但这种看似冗余的量化却可以体现出罪行的严重程度,同时,也可以更直接地教育和震慑世人。

那么再回到马兴田的债,该不该起诉、该不该判也就有答案了,我们应该举双手支持广东国资追债马兴田。

马兴田对于康美药业及其股民的伤害是巨大的,而且已经大到触及了刑罚,但它首先是经济伤害,绝不该因为受了刑事处罚就掩盖了其该承担的经济责任。

犹记得马兴田最开始被证监会处罚的时候,还是新证券法颁布之前,顶格罚款了60万,然后把案件移交了司法机关。

经过法院调查审理,马兴田牵涉的不止是财务造假,还有操纵证券、行贿、挪用资金等,最终被判了12年,并处罚金120万。

也就是说,如果抛开刑事处罚,马兴田直接付出的经济代价还不到200万,与他所获得利益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

当然,随着马兴田的入狱,他名下的康美实业已经破产了,持有的康美药业股权也已经被司法冻结并处于拍卖处置中。

中国执行信息网上,马兴田榜上有名,不少案件都已执行终本,所谓终本,就是找不到可执行的资产,终结本次执行。

从现有信息来看,马兴田确实没钱了。

不过,有没有钱是一回事,债主该不该追债又是另一回事,任何人都要对他所犯下的错负全责,即使是用一辈子的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康美药业起诉追债的不只是马兴田,还有当年帮马兴田财务造假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追偿金额为3.4亿。

和马兴田一样,正中珠江也是掏不出钱来的,根据媒体报道,当年正中珠江被证监会罚没5700万,直到现在罚款都还没交清。

康美药业说得好,不管能不能得到履行,之所以起诉追债,是为了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康美药业起诉得很好,A股投资者正需要这样的维权信心,当然,也是为了宣扬道德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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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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