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脸人身采花贼,县令无计可施,道士说:交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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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纵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真相总会水落石出,恶人自有恶报。世上本无鬼怪,只是人心险恶。在缺少科技手段和法医常识的古代,官员们究竟靠什么断案呢?公平和正义又该如何伸张?一桩桩离奇诡异的案件,一次次扣人心弦的博弈,道士养鬼托梦追凶,狗妖采花,僵尸袭村……幕后的凶手到底是谁?就让我们一同前去探寻吧。

宋代时,某地方发生了多起采花案。在宋朝,女子的清白事关重大,一旦传扬出去,不仅女子一生尽毁,整个家族也会遭受非议和耻辱,甚至有些性情刚烈的女子会做出极端举动,比如上吊、跳河、喝毒药等。宋朝的社会制度对女子的限制较多,远不如唐朝开放。因此,当地的达官贵人给县令施加了很大压力。

县令不敢怠慢,鉴于辖区内接连发生此类案件,他认为作案者应该是个厉害的采花大盗,且身怀绝技。于是,县令从两个方面展开调查。首先是案发地点,由于案件类型单一,基本可以确定是一人或同一组织所为。其次是询问被害人的情况。

在古代,并没有指纹采集技术,只能依靠肉眼仔细观察。但是别忘了,案件地点多在未出阁女子的闺房,而且受害人将贞洁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这两个因素再加上采花案的隐蔽性,给破案带来了很多麻烦。更麻烦的是,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谁家会让官府的人大张旗鼓地来调查呢?

于是县令安排手下人装扮成走街串巷的货郎,乔装进入受害人府邸调查案件。对于受害者,要隔着帘子询问,毕竟脸面非常重要。一连走访了几家后,手下人将勘察笔记和笔录拿回来。县令一看,觉得这不是闹鬼了吗?

深夜时分,家中众人都在一起居住,虽说女子有单独的房间,可是其他人丝毫没有听到一点撬门开锁的声音。更奇怪的是,很多受害者都声称当晚梦到一个狗脸人身的男人突然出现在自己房间,然后就行了苟且之事,自己还无法呼喊和反抗。狗脸人身?这难道是长着泰迪脸的人?县衙里有经验的捕快想起,江湖上的采花贼可能会用迷药,这应该是常见手段。至于这狗脸,会不会是面具呢?这是一个比较正常且合理的推测。

随着案件调查的推进,其间又发生了一起采花案。这次不仅有目击证人,还出现了一些神奇的线索。原来,没过多久,采花贼再次作案,但这次他遇到了硬茬子。习武世家的伏谍不仅对江湖之事了如指掌,女方更是练就了一身硬功夫,一套螳螂拳攻守兼备,出神入化。贼人见势不妙,翻窗而逃,恰好被府里的人看到。

据这位没吃亏的女子回忆,当晚她突然犯困,打算休息。没过多久,她就感觉有人在触碰自己的身体,睁眼一看,竟与一张狗脸对视。她顿时感到无力,喉咙发涩,无法发声。但凭借多年习武的功底,她临危不惧,立刻调整呼吸吐纳,手脚的酥麻感逐渐消退。她随即出拳打在采花贼脸上。这一下,对方也始料未及,只能用双手护住面门。女子趁夜色一看,不禁头皮发麻,这分明是两只带毛的狗爪子。

县令听完觉得此事非同寻常。狗脸狗爪,难道是妖精?再说,人好好地待在家里,怎么会中迷药呢?是贼人夜晚潜入后下的药吗?可女子说的是感觉一股困意袭来,说明人在清醒时就已经被下药了。难道他真的会障眼法、隐身术?另外,如果是面具遮挡,那这狗爪又怎么解释呢?还有,既然是迷药,就算是老练的练武之人也难以抵挡,女子怎么会在短时间内恢复呢?这说明迷药的成分和作用还有待查明。案子越来越复杂,妖魔鬼怪害人的消息不胫而走,弄得人心惶惶。

就在这时,一位道士打扮的人主动来到县衙。他究竟来做什么呢?他和这位采花大盗有什么关系呢?

来到县衙后,道士主动出示了道观的证明,并询问县令近期管辖范围内是否有怪异之事发生,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否有闹狗妖的情况。

县令听后并未立即回答,而是继续询问具体情况。道士便说,前些日子,道观有俗家子弟偷了炼丹的内丹,正好是一块罕见的狗黄。再一查发现,道观里有一些修炼的书籍也被偷了。这些书平常倒也罢了,偏偏其中有一本禁书,不知这俗家子弟为何会惦记上。此事若传出去,恐怕会横生祸端,这才下山追查。

县令明白涉及道家的一些事情,不便过多透露,但眼下这几桩采花案,道士说的倒是八九不离十。一则是想急于破案,还百姓安宁;二则既然其中有妖道作祟,那还得术业有专攻的道士相助。于是,县令就将采花贼的经过和嫌疑人的特征全部告知道士。道士听后点点头,看来这正是自己要找的人。

他马上提出了一个关键点,那就是迷药的问题。县令对迷药百思不得其解,道士给出了答案。这药很可能是自配的,和迷药的效果有些相同,但会有发作的时间。至于药力为何会这么小,是因为妖人在修炼妖术,采阴补阳。女子第一次被侵犯时心血上涌,如果昏睡毫无察觉,那就达不到修炼妖术的要求和效果。

县令若有所思,决定再派人去走访,将受害人 7 天之内的大小事情和时间都统统反馈。经过梳理,他们找到了线索,这些受害者都去过同一家胭脂铺买过水粉胭脂。县令避免打草惊蛇,乔装一番之后来到了这间胭脂铺。铺子里只有一个下人在看守铺子,县令假装说给自己的女儿买,还有意无意地对店员说自己的女儿美貌天仙。店员并无异常,只是随声附和了一声。县令心想难道估计错了,店员反应平常,而且也没有什么狗脸狗爪,就是个正常人而已。

县令以为线索中断了,拿着买回来的胭脂回来之后,让道士仔细辨别。道士闻了闻,马上就明白了其中的原因。这水粉胭脂中有一种细微的香气,这种香气的原料在道家中,正是修炼某种邪术的东西。县令还想追问,道士却闭口不言,不想让外人知道他们内部的事,只是说有了这个就能让那妖人现身。但是,现在这个妖人已经有了些道行,为了避免伤及无辜,他们要找一个远离人群的地方设下埋伏,以防不测。另外,道士还让县令准备一些东西,他要亲自与那妖人斗法,降服这个妖人。

县令虽然对这其中的邪术很好奇,但当务之急还是按照道士说的去做,主要是为了把那个采花贼绳之以法,缉拿归案。然后他们就找到了城里荒废的一间民房,临时征用,并在周围埋伏好了衙役和捕快。道士将水粉洒在了一个稻草人的身上,然后把稻草人放在了床上伪装好,就等着狗脸妖人自投罗网。

果然,当夜,在旁边民房暗中观察的县令打瞌睡时,被身旁的衙役推醒了,说道:“大人,有情况。”县令揉了揉眼睛,发现果然有一个黑影偷偷潜入到了民房。紧接着,在民房内的道士就已经和他斗起了法。根据案宗记载,当时房间内时而传出狗叫,时而传出狼嚎,还有道士念咒的声音,火烧东西的声音。最后,道士虚弱地打开了房门,让县令进来拿人。捕快和衙役们一拥而上,在房间内找到了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妖人。果然,他长了一张狗脸狗爪子,就连尾部也长出了尾巴。

由于案件实在太过诡异,之后妖人很快就被正法。根据县令晚年的回忆,他续写了后面的经过。原来,妖人当初有意去道观,表面上是做弟子,其实是想找到道观的一本禁书学习法术。后来,他成功将书偷了出来。在炼丹房,因学艺不精拿错了内丹,自己服下之后却变成了狗样,但也只能将错就错。

妖人伪装成香料商人,将特制的香料卖给胭脂铺,然后通过自己的狗鼻子去寻找猎物。正如道士所说,这种香料用完之后,会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困意。半睡半醒之间,自己再下手夺取处女之身,这样采阴补阳的手段,才能够继续修习邪术。可是,没想到遇到了道士前来捉拿。一番斗法之后,妖人抵不过正道法术,终是伏诛了。

这个案子在后代的各种刑案探案书籍中多次被提及,内容参差不齐,但都描述了正道与邪道之间的斗法。因此,它与平常的案件有很大的区别。这是一个新奇的案件,通过邪门歪道来犯案,再由正道法术来破案抓人。在历史上,这种情况还是非常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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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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