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消费维权》等栏目,共收到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复304条。
网友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包括虚假宣传、违规收费、霸王条款等方面。
回复精选
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经核查,截至目前,开发商并没有通过任何广告宣传、规划公示等途径宣称剩余的C、D地块有143㎡户型。您所提供证据材料仅证明开发商宣传“只有4栋有143户型”情况属实,对于开发商今后会推出143㎡户型无明确事实依据,若开发商今后推出了该户型,我局将对开发商前期涉嫌虚假宣传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江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局已对当事人的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清退违规收取的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目前我局对清退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具体清退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我局派出执法人员会同电力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该房东彭某收取电费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您反映情况属实。
由于电力部门是按照总表计量电度收取电费,总表用电量每月均在450千瓦时以上,所以该房东对租户是参考居民生活照明阶梯电价第三档电量电价(即用电量450千瓦时以上、在基准电价0.588元/千瓦时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0元即为0.888元/千瓦时)标准进行收费,在实际操作时进行了四舍五入,按照0.90元/千瓦时收取电费。
湖南湘江新区网友“lqocu23”留言:至臻瑜伽制定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利。
他们在行动
页面更新: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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