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年武汉女子花110万买房,政府拆迁赔1500万,女子:我要三千万

“给钱嫌少,给房不要”,开发商最怕遇到这种拆迁户。

2012年,国家批准了武汉6号线地铁一期工程,周围的商家纷纷“抱着房子等拆迁”,更何况李女士那套商铺足有287.51平方米。

按照周边店铺价格计算,李女士认为自己能拿到3000多万,她满怀期待的等待赔偿合同,结果上面只有1508万!

李女士坚决不签字,为了不拖延地铁修建进程,地区政府打算先拆再谈,被李女士一怒之下告上法庭。

这件事经过是什么样的?为什么两者评估出来的价值相差1500万之多?

被强拆迁的商铺

在拆迁方面上,总是会有一些人比较贪心的想要更多钱。

可一旦开了这个头,其它人不也得要求提高价格。

很多开发商宁愿不拆,让笔直的公路绕个“S”弯,也不给这个钱。

就例如上海的张新国,他有一栋三层自建小洋楼,因要价6套房外加1个亿而全国出名。

开发商不赔钱,宁愿让一条笔直的马路中间突兀的冒出一套小楼,也不愿意打破市场价格。

张新国拖了14年之久,开发商依旧只愿意赔偿3套房和270万。

不过这270万和14年前的270万,那价值可是相差甚远,正是张新国获得的血泪教训,才让那么多拆迁户不敢硬扛。

可在2013年,武汉又有一个拆迁户因为价格和开发商杠上了, 双方还上了法庭,那事情的经过是什么样的?

进入21世纪,很多人一旦有钱就买房子、铺子进行投资,而武汉的李女士也是一样。

李女士和丈夫王某来到武汉打工,漂泊数年终于攒下了100多万存款,

2001年时,她在武汉江汉区香江新村,买了一层店铺。

这层店铺高5米,面积为287.51平方米,再加上地处一个好位置,店铺的租金不菲。

李女士以110万买入,又以每年十几万的价格租出去,得知要拆迁时,店铺的租金已经涨到了每年60多万。

2012年随着“建地铁”的消息一出来,这一片的店主都把铺子紧紧握在手中。

毕竟拆迁的房子,只会获赔的更多。

可拆迁赔偿下来后,比她预算的足足少了一半:“我都懵了,这价格是从哪来的?”。

要知道,附近商铺的价格已经涨到了七八万一平方米,最高10万一平方米。

按照评估机构给的价格计算,店铺一平方米只获赔有5万左右。

如果只拿到1508万的赔偿,这个价格远远低于她想要买的“铺子”和准备买的“铺子”。

李女士就找评估的人问责,为什么自己家的店铺拆迁费那么低?

经过询问得知,李女士家的店铺租金为60万,一家店铺的使用年限为40年,他们是按照租金收益评价的,而不是店铺成交价。

而且这段路要拆迁的店铺,近3年没有交易记录,所以无法按照交易价格赔偿。

就在双方争执不休的时候,李女士拿出一份“70年使用权”的合同:“就算是按照使用年限也不对,我这上面是70年,不是40年!”

工作人员惊讶的拿过房产权本一看,上面写的确实是70年。

但这肯定不对。

李女士的店铺是在2001年买的,而早在1994年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就有规定,民用住宅70年,别墅50年,店铺40年。

这应该是当时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或者出了其它纰漏,法律规定的事情并不能被一个“本”的数字改变。

如果李女士坚持要按照70年算,只能按照居民房进行赔偿,比店铺赔偿还要少。

看来这事注定谈不拢了。

李女士怀疑,这家评估公司是否公平公正?

事实上,这家评估企业是将近100户业主共同选出来的,但通知消息李女士不知道。

李女士不肯认这个结果,她又跑到另外一家评估公司,拿到了一份价值2600万的评估报告。

不过这份报告并没有得到政府认可,反而是由于李女士拖拖拉拉的行为,有点拖延了工程进程期。

工程队就打算,先拆除李女士的店铺。

告上法庭

2014年1月,其他业主陆陆续续签字搬走,唯独李女士的房子没扒掉,严重阻碍了工程进度。

负责人气的嘴角冒泡,这耽误一天就损失十几万,要真拖上一年半载,这地铁还修不修了?

就连当地的居民也哀声载道:“把我们害惨了,你想它在哪里拆不掉”。

李女士也知道这么拖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就提出两个建议,一是给钱,二是置换房产。

可政府给她找的店铺,虽然有400平方米,却是在经济房下的店铺,基本没有商家入住,小区400户人连买菜都要跑很远的地方。

李女士自然不乐意。

周围居民和店铺对李女士十分不满,李女士的房子一天不拆,那里就无法正常通路。

为了如期在2016年完成工程,汉江区政府给李女士下达文件:内容是20天内李女士没有提付复议的话,不管她签不签字房子都会被拆除。

这下李女士只能提出复议,不过被政府驳回。

2015年10月,李女士向法院提出抗议,称自己没有得到该有的利益,所以才不搬。

可政府也认为,李女士就算是把这1500万存进银行做理财,每年收益也有80多万,这比她的房租还要高,希望她可以见好就收。

因为这件事,李女士被各大媒体称为“钉子户”。

她委屈的称:“我不想做钉子户,政府为什么不早点把评估报告给我,给我维权的时间?”

双方都有苦难言,为了赶工程进度,汉江区政府向法院提供了他们的2.28亿的余额担保,要求先拆除房子修建地铁,再谈判房子赔偿数额。

法院也认为在案件审理期间,李女士未拆迁的房屋需要先拆除。

因为房屋在一个单向两车道马上,造成了交通堵塞,最窄的地方只有6.5米宽,涉事房屋周边还有未能清理干净的钢筋水泥,这对路过的行人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当然,法院也给出了先执行的理由一是涉及公共利益,当事人有权利义务。

二是不执行会引发严重后果,比如依附在涉事房屋周围的建筑残渣掉落,可能会砸到路人。

三是汉江区政府提供了财产保证,不管结果如何,政府都能赔得起。

2016年2月,法院同意了汉江政府的先执行要求。

李女士并没有去阻止,妨碍了修地铁进度,她比谁都焦急。可比起到手的利益,总要承担一些流言蜚语。

房子拆除后,双方的官司还在继续,李女士和汉江区政府的经济纠纷点在于,房子评估方式导致双方评估出来的价值不同。

法院站在一个公平的角度,既考虑了汉江区政府说的:房子使用年限和每年租金所收益的利润。

也考虑了李女士所说的:房子地段优势,未来潜力等潜在价值。

不过呢,一审法院支持了李女士,汉江区政府又提出上诉。

2016年12月1日,武汉6号地铁线顺利开通。

李女士的案件赔偿金额也没有透露,或许已经得偿所愿,也或许又商议了其它赔偿金额。

不过法律在审判案件时,并没有偏向任何一个人,非要说只能是武汉6号线附近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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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光明网:《武汉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京化时报:《钉子户287平房屋要价3000万 法院裁定先拆除》

央广网:《武汉钉子户287平房屋要价3000万 法院:先拆再说》

今日说法:《20160419 我怎么成了“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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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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