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率走低,如何破局?


2023年,我国人口总量有所减少,城镇化率持续提高。记者在中国人口学会日前举办的“人口形势与人口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上对相关专家进行采访,专家表示,我国生育率持续走低,未来人口总量较长时间内将保持下降趋势,持续建立并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成为提升家庭生育意愿、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的关键举措。


低生育率导致总人口减量


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原新表示,未来人口数量变动趋势由生育率决定,生育率越低,维持时间越长,总人口减量越大。


“2022年是我国人口负增长起始年,国际经验表明,人口负增长初期常伴有人口增减交替波动。”原新说,“受育龄女性减少、生育意愿疲软、迟婚迟育不育等影响,2023年人口负增长趋势持续加深;2024年受生肖龙年和疫情后生育率反弹影响,也许会缓和一些,但长周期的内生性人口负增长趋势不会改变。”


原新介绍,未来30年,无论生育水平高低,总人口减量速度会相对温和。但远期来看,总人口减量会比较剧烈,这是人口发展规律。解决未来人口问题必须打出“提前量”,把握全局观。


增强和恢复家庭生育功能


谈及我国出生人数持续下降的原因,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陈卫表示,育龄女性规模、育龄女性已婚率、已婚女性生育率直接影响出生人数。


陈卫介绍,2017年至2022年,我国育龄女性人数年均减少500万,其中对出生人口贡献最大的20~29岁生育旺盛期女性,年均减少440万。女性结婚年龄推迟导致已婚率下降是另一个重要原因,全国办理结婚登记人数连续9年呈下降趋势。2017年以后,我国已婚女性生育率开始下降,进一步降低出生人数。


“婚育意愿降低与我国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有很大关系,生育成本大幅上升、家庭对教育存在过度追求、社会对女性存在母职和公职双重期待等,都会影响家庭的生育决策。近年来,社会文化和思想观念变迁同样是影响婚育行为的重要因素,个体在这方面有了更多自主选择权。”陈卫说。


“在我国,婚内生育仍是主流,生育并非个体行为,而是家庭内部资源调度和协调分配后的重大决策。”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宋健表示,从家庭视角看,我国生育率低迷的主要原因是新生家庭和原生家庭更替出现了问题,也就是说,新生家庭成长的速度赶不上原生家庭离散的速度。2022年,我国一人户占全部家庭户的比例为17%,2002年这一比例仅为8%,日益增加的一人户总量说明新生家庭与原生家庭更替不畅,这与年轻人推迟婚育年龄甚至“不婚”“独身”有关。新生家庭成立的迟滞对提升生育率带来不利影响。


“所以,弥补家庭生育功能不足变得尤为重要。”宋健提出,要想方设法帮助年轻人组建家庭,如提供宜居住所、改变加班文化、扩展婚恋交际圈等,还要聚焦生育核心人群,增强和恢复家庭生育功能。


生育支持任重道远


落实好生育配套支持措施,帮助更多家庭消除生育障碍、提振生育意愿成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的重要举措。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谈到,近年来,全国各地出台了一系列生育支持政策,但与群众期盼还存在不小差距。“积极的生育保障体系应包含三方面内容: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生育保障基本制度、家庭服务支撑体系。”


贺丹介绍,通过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全方位干预生育影响因素,以降低居住成本、减轻教育焦虑、减轻医疗负担、促进女性就业、保障假期待遇、倡导婚育新风为重点;通过生育保障基本制度来保障生育支持政策落实,同时支持服务体系发育和完善;通过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家庭服务支撑体系,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婚恋服务、母婴保健服务、托育服务、家庭育儿指导、家庭观念养成等支持,减轻生育焦虑和压力。


“建立积极生育保障体系,既可以满足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减负需求,提升家庭抵御风险和不断发展的能力,又可以有效提高劳动参与水平和质量,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贺丹说。


近年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对生育支持政策开展了丰富探索。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杨凡表示,这是长期建设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针对如何完善我国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杨凡建议,从多方面着手,比如建立推动实现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跨部门协调机构,将生育支持相关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管理考核中,加强对各项政策法规制定中与生育友好冲突因素的审查;设立生育支持资金,实施更长周期和差异化的生育补贴制度,强化税收调节作用,充分发挥社保政策协同作用,创新金融手段激励作用;允许灵活弹性的休假方式,激励引导夫妻共同育儿;加强婚恋服务支持,联动机构做强社区和家庭托育服务,加强对女性育儿的就业支持;树立尊重生育、重视家庭和性别平等的社会风尚等。

数读


国家统计局1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096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90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39‰;死亡人口1110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8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8‰。


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72032万人,女性人口68935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49(以女性为100)。从年龄构成看,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86481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1.3%;60岁及以上人口29697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167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4%。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32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9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7700万人,减少1404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66.16%,比上年末提高0.94个百分点。



来源:中国人口报
文:中国人口报记者 曹梦甜
辑:秦明睿 李诗尧
校对:马杨
审核:徐秉楠 杨利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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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09

标签:生育率   中国人民大学   育龄   婚育   人口   体系   政策   我国   家庭   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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