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的白人母亲,18岁未婚先孕,50岁成博士,培养出传奇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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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核有料

编辑|大核有料

2009年1月20日,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宣誓就职,在就职仪式上,他黝黑的肤色在现场非常引人注目,作为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位非洲裔总统,他创造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历史。

奥巴马的成功虽然少不了自身的努力,要说谁对他产生的影响最大,其单亲妈妈安·邓纳姆肯定榜上有名,奥巴马虽然肤色黝黑,但他的母亲却是实打实的白人。

她18岁时未婚先孕,怀上了未来的美国总统,后来在生活中又处处给自己的孩子树立榜样,30岁攻读博士学位,50岁才完成博士论文,她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

一位单亲妈妈,如何将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美国总统?这个问题的答案谁也说不清楚,但只要认真去了解安·邓纳姆的一生,也许就能从中找到答案。

痴情少女

邓纳姆是出生于堪萨斯州的一位传统白人女性,在年少时便跟随父母来到了夏威夷生活,在进入夏威夷大学学习期间,邓纳姆第一次尝到了爱情的甜头。

对方是一名来自非洲肯尼亚的留学生,一位名叫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的男子,他风趣幽默,见多识广,不谙世事的邓纳姆很快就被这位“魅力十足”的黑人留学生所吸引。

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种族歧视盛行,白人与黑人结合并不被世俗所接受,但邓纳姆并没有考虑那么多,不顾一切地和这名男子同居生活。

没多久,邓纳姆突然发现自己怀上了对方的孩子,未婚先孕,这在那个年代更是少有的事情,她的父母在得知自己女儿正和一位黑人交往时,便明确自己反对的态度。

但被爱情冲昏头脑的邓纳姆哪管这些,选择相信爱人,并和他迅速闪婚,但让邓纳姆没想到的是,自己被骗了,这名风度翩翩的非洲青年,并不算是良配。

原来,老奥巴马早在来美国留学之前,就已经在肯尼亚结婚生子,而他是肯尼亚通过选拔送来美国深造的“高材生”,他的命运早已经被他的祖国规划好。

但单纯的邓纳姆并不知道这些事情,年纪轻轻地就犯下了“重婚罪”,这一切她都不知情。

在两人婚后没多久,美国未来的总统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诞生了。

眼见着孩子出生,邓纳姆也想去见见老奥巴马的家人,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素未谋面的公婆却并不喜欢自己这个白人儿媳,严厉反对他们二人的婚事。

邓纳姆的家人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同样表现得非常愤怒,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被黑人所嫌弃。

虽然很生气,但邓纳姆依旧选择继续待在爱人身边,可让她没想到的都是,孩子出生一年后,老奥巴马便选择抛妻弃子,独自一人跑去哈佛深造,全然不顾可怜的孤儿寡母。

邓纳姆一边带孩子,一边完成自己的学业,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但她还是在这段婚姻中坚持了三年,最终面对无情无义的负心汉,邓纳姆无奈选择离婚。

好在邓纳姆的父母并没有抛弃自己的孩子和外孙,在邓纳姆求学奔波时,奥巴马的外公陪伴他生活了很长时间,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后来的奥巴马。

第二次不幸

就在邓纳姆重返校园学习期间,她又遇到了另一位男子,与老奥巴马相同的是,这人也是其他国家来美国的留学生,他就是邓纳姆的第二任丈夫——来自印度尼西亚的苏托洛。

在奥巴马6岁那年,邓纳姆再次结婚,他也跟着母亲一起去到了印度尼西亚生活。

从邓纳姆的两次婚姻中不难看出,她是一个完美的理想主义者,在爱情面前,她并不会在意对方的出身、国籍和肤色,只要喜欢,邓纳姆可以为爱情做任何事,用现在的话来讲,她就是一个妥妥的“恋爱脑”。

奥巴马跟随妈妈来到印尼后,因为他的肤色,没少受当地人的白眼和嘲笑,这对一个孩子而言,本身就是一种严峻的考验。

也正是在这时候,作为母亲的邓纳姆恰如其分地帮助孩子指明道路,她不会允许自己的孩子因为生活的环境而自卑,在她看来,只有强大的人,才不会被别人歧视。

而她正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强者,而不是只会自怨自艾的弱者,奥巴马在很小的时候,就会跟着母亲一起迎接来到家里的客人,除了要有强者的性格外,邓纳姆十分注重对孩子的礼节教育,教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懂礼貌的人。

一次,邓纳姆的朋友在来到家里做客时,年仅9岁的奥巴马表现出的冷静、谦逊给客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吃过饭后,一家人陪着客人来到街头散步时,一些熊孩子朝着奥巴马骂了些难听的话,有的甚至朝他扔石头。

这种情况下,奥巴马并没有还手也没有在客人面前朝对方破口大骂,而奥巴马的母亲对此也视而不见,并表示,这些事他早就习惯了。

后来据这位客人回忆,那时候的奥巴马在他母亲的教育下就已经很优秀,不仅有亚洲人的礼貌和谦逊,还有美国人所具备的耐心和平静。

在奥巴马后来的回忆录中,他是这样描写自己母亲的:

母亲绝不允许我们有粗鲁的行为,言行举止须得体,同时她教会我们要有宽阔的胸怀,自私的习性是绝对不能出现的……我们每天早上4点就会被母亲叫醒,然后吃早饭,学习,然后再出门,该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

这里奥巴马用的“我们”,是因为在后来邓纳姆给奥巴马生了一位同母异父的妹妹。

上世纪70年代,印尼的女性在结婚后,大多成了全职的家庭式保姆,但邓纳姆却从未放弃过工作和学习,一直坚持着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在爱情上她很理想,但在生活中她却更加独立和理性。

由于东西方的文化差异,邓纳姆并不喜欢印尼当地的传统服饰,而每到正式的场合,邓纳姆都会被自己的丈夫要求穿这些看起来比较奇怪的服饰。

也正是因为这份差异的存在,邓纳姆的第二段婚姻仅仅持续的7年的时间便草草结束。

伟大的母亲

离婚后,邓纳姆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夏威夷,然后就开始了边带娃,边工作,还一边攻读人类学硕士,那个时期的邓纳姆生活一度很困难,但即便如此,她也从未向前两任丈夫索要过一分钱的生活费。

奥巴马在10岁的时候,见过自己的亲生父亲,但也就仅此一次,对于奥巴马而言,他的父亲永远只生活在自己母亲的回忆里,但他却从未听闻母亲说过自己父亲的一句坏话。

让奥巴马坚信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合格的“好父亲”这件事,绝对是邓纳姆对自己儿子所做的最伟大的决定,她的言传身教,教会了奥巴马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坚强和谦逊。

邓纳姆在30岁的时候,选择继续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然后历经20年的时间,完成一篇1000多页的博士论文,内容是对印尼一个村庄手工艺长达十几年的观察和分析。

在50岁的时候,她总算如愿拿到了博士学位,在对学术研究方面,邓纳姆是一位令人敬佩的学者,在孩子的教育方面,她的孩子47岁成为美国总统,这一切足以证明,她是一位伟大女性。

结语

奥巴马在自己的自传中这样写道:

在我的一生中,她(邓纳姆)是独一无二的,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仁慈和最高尚的精神,我身上的所有优点,都源自于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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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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